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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下乡农民做主(3)
www.110.com 2010-07-15 11:51

  积极推进改革

  农民共创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推进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改革,在我市并不是一时兴起的想法。其实,早在2003年推进城乡一体化之初,它便从未淡出过我们的视线。

  《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批复精神深入推进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快推进在城乡规划、产业发展、市场体制、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管理体制‘六个一体化’方面的探索试验,建立健全统筹城乡发展的体制机制”,这无疑为全市进一步深化统筹城乡发展、探索城乡统筹的城市化道路指明了方向和路径。

  我市把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城乡公共服务均衡发展作为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内容,推进“三个集中”,并从四方面入手,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均等化:调整优化乡镇行政区划,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户籍制度,文化、教育、卫生、、社会救助等综合配套改革;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结合农村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现状,“37号文”将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分为文体、教育、医疗卫生、就业和社会保障、农村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农业生产服务、社会管理7个大类59个具体项目,涵盖农村生活的各个方面。分类供给机制将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项目分为公益性、自治性和市场性三类,分别由政府、村级自治组织和市场主体进行实施,政府统一引导,对分类供给内容、供给主体、供给方式等都做了细化明确。

  可以肯定的是,成都市推进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改革工作,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三农”问题的高度重视,必将彻底改变成都600多万农村人口的生活面貌,使广大农民能够共创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促进农村社会全面进步。

  通过一年实践,我市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水平向“四个有”的目标任务正在逐步迈进:有一套适应农民生产生活居住方式转变要求、城乡统筹的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标准体系;有一个保障有力、满足运转需要的公共财政投入保障机制;有一个民主评议、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公共服务的管理机制;有一支协同配合、管理有序、服务有力的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队伍。

  2020年基本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成都统筹城乡改革务实推进的目标。不难预见的是,一个现代城市与现代农村和谐相融、历史文化与现代文明交相辉映的新型城乡形态,正在闪耀呈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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