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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封“伊妹儿”就能辞职了?
www.110.com 2010-08-23 17:07

    近日,有网友致电热线询问,如果想辞职,向上司发送一封电子邮件是否有效?针对此事,笔者采访了专家。

    专家解答

    对于以书面形式通知的具体方式解除,现行法律法规中没有具体规定,在实践中员工大多采取递交“辞职信”或“辞职报告”等方式。但如今网络发展迅速,不少单位已实现网上办公。这样,员工使用电子邮件等方式汇报或辞职等情况,也逐渐增多。

    如果员工在电子邮件中明确提出,这在送达公司时即产生了法律效力。所以,这封辞职邮件完全可以起到书面辞职申请的效力。此外,辞职的邮件在到达公司或公司回复之前,员工如果没有进行任何修改或撤回,那么,即使公司没有批复,辞职决定也将在邮件发出30日后产生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

    法律提示

    员工若需单方提出辞职,应提前30日通知用人单位,一般提交纸质书面辞职信。其次,用人单位在员工办理完交接手续后,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它是员工重新就业时的合法凭证。之后,员工即与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应支付,同时将养老、医疗等各项社保费用交至解除劳动关系之日止,并在15日内为员工办理档案和社保关系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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