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过劳死”案开庭
上海劳动局不承认有“过劳死”一说
据人民日报报道 2000年10月16日,中国首例“过劳死”案在上海静安区法院开庭,原告唐英杰兄妹(唐英才的家属)要求被告静安区第六粮油公司赔偿30万元。由于上海市劳动局不承认有“过劳死”一说,此案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
1998年8月14日,静安区第六粮油公司职工唐英才中午11时30分下班离店,顶着烈日乘公交车(公交车厢内气温53℃)赶回家,到家时已是下午近1时了。下午5时不到,唐英才又出门去值夜班。8月15日早上6时30分,同店职工来上班,发现唐英才死在店内。死时当日的气温是39℃。据死者亲属介绍,从1998年1月6日到8月14日唐英才死的这天晚上,他整整连续值了7个多月的夜班!每天工作带值夜班17个小时。
2000年11月28日法院对此案做出一审判决:唐英才由于生前患有多种疾病,因内外环境的变化是导致其机体功能失调而衰竭,对原告主张导致唐英才死亡主要原因系唐英才过度疲劳的意见不予采纳。2000年12月13日,唐英杰向上海市第二中级法院递交了上诉状,目前二审正在进行。
专家说法
判“过劳死”官司先要有鉴定
专门研究的专家、华东政法学院经济教研室主任董保华副教授认为:此案中唐英才每天工作连值夜班17小时、连续226天,这应按综合工作计算的办法来计算。按我国综合计时法计算,超过规定工时也是要承担责任的。在法律条文还不十分清晰的状况下,我个人认为判决应向职工一方倾斜。建议二审直接按“”上诉,先由劳动部门对工伤做出鉴定。没有劳动部门的鉴定,法院是不该轻易下判决的。
相关材料
上海记者过劳死平均年龄仅45岁
早报上海消息 中国新闻记者体质状况不佳,工作紧张、压力大,上海的新闻记者因此患病死亡的平均年龄只有45.7岁。中国记协书记处书记肖东升日前在第四届全国新闻界“红塔杯”网球邀请赛新闻发布会上,呼吁新闻单位要重视这一现象。
肖东升在会上披露了对上海市10家新闻单位的一份抽样调查结果。据调查:自1995年以来,新闻记者患病而死的28人中,患癌症者占72.7%,心脑血管病占13.6%,肝病占9.1%。死亡者平均年龄只有45.7岁。调查还显示,新闻记者因过劳致病而住院出现低龄化趋势,平均年龄为44.2岁。(扬 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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