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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工体检仍在查“乙肝五项” 员工应注意维权
www.110.com 2010-08-23 17:13

镇海网讯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和卫生部2月10日联合发文,要求取消入学、就业体检中的“乙肝五项”检查,明确禁止将携带乙肝病毒作为入学、就业的限制条件。这意味着,乙肝患者在入学、就业中将得到更平等的对待。近日,笔者从区内几家医院的体检中心了解到,部分企业已停止在就业体检项目中检测乙肝,但仍有一些企业要求进厂员工检测乙肝。


部分企业仍在检查“乙肝五项”

在龙赛医院体检中心,笔者遇到了一名外来务工者——湖北的老张,他手里正拿着刚出炉的体检结果单。即将就业于区内某公司的他对自己的体检结果很满意,“各项指标都正常,挺好。”笔者询问他是否接受了“乙肝五项”检查,得到了肯定的答案。“现在很多单位都要查的,不查他们不放心。”

小许,20岁,四川人。今年第一次来镇海工作,拿着体检结果,他回答了笔者的提问。“我们还是检查了‘乙肝’,这是必须进行的项目。”

某医院体检中心血检医生明确表示,这项检查是否进行取决于企业。企业要求的,医院就会安排检查;企业没有明确要求的,医院就不做。

少有外来务工者为自己维权

老张的3名老乡,因“乙肝五项”检查不合格而被企业拒之门外。对此,老张颇有微辞,“明明听说国家出规定了,但还是要查,有什么办法呢?”笔者问道:是否想到通过合法渠道来维护自己的利益,他摇摇头:“那有啥用?还不如赶紧找别的工作。都是大老远过来的,总不能因为这个就回去了。”

对于上面出台的规定,小王说:“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呗。我们不会去找维权的,还是自己想办法通过体检比较实在。去了维权部门,也没有个啥说法。”

在采访过程中,笔者发现,很多外来务工人员对于取消“乙肝五项”检查知之甚少。来自安徽的小王,典型的80后。她和她的伙伴们甚至不知道体检中的“乙肝”检查项目意味着什么,也不知道这已经是国家明令禁止的就业体检项目。

你有政策我有对策

就业难,乙肝病毒携带者就业更难。部分企业违法行为也让这些外来务工者想尽办法,蒙混过关。

一是找人代替。由于招工体检人多杂乱,大部分外来务工者的体检单上没有本人照片。因此,一些乙肝病毒携带者都找老乡来代替自己抽血。老张透露,他就已经帮几个老乡“搞定”了。

二是体检表偷天换日。有些员工采取“偷天换日”的办法,将体检结果带出医院,复印之后修改结果再交回医院。“反正体检过程自己走,体检单自己拿,没人看着,比较方便。”小许说。

企业出招“瞒天过海”?

就体检查“乙肝五项”一事,笔者致电区卫生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区已经严格执行国家规定,明令医院禁止在招工体检中检查“乙肝五项”。但由于常规体检可以检查“乙肝五项”,因此,很可能是部分企业故意混淆两者概念,向医院报以“常规体检”之名行“招工体检”之实。

针对企业这种行为,卫生局表示也无可奈何。因分属不同系统,卫生局无法管理企业,因此只能严格要求医院按国家规定办事。

维权耗时耗钱

普及医学常识任重道远

笔者随后采访了宁波市承信法律服务所戴吉律师。对于乙肝患者遭遇的就业歧视问题,他表示,可以通过两个途径解决。一是诉讼解决;二是到相关部门投诉。但由于上述两种方法时间、金钱成本较大,对于急着就业的人员来说,通常不为多数人所采纳。

笔者走访区,仲裁科冯科长表示,目前没有接到此类投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要是解决建立了的企业和员工之间的问题,因招工体检是在建立劳动关系之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也很难介入。

律师认为:


如果是以企业名义招工体检,检查“乙肝五项”是违法的;如果是企业要求员工以个人名义体检,就无法界定企业的行为是否违法。他说,禁止企业检查“乙肝五项”并不是解决办法,关键是要普及医学常识,改变传统观念,让人们通过科学途径了解乙肝的传播方式,消除对乙肝的恐惧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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