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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属的“后矿难生存”(9)
www.110.com 2010-07-05 16:47

  令朱玉难以理解的是,失去丈夫和父亲的家庭并没有博得周围人的同情,相反,两个孩子被学校不懂事的孩子耻笑为“没爹的穷孩子”,并几次三番被大个子同学欺侮。两个孩子回家向朱玉哭诉,朱玉的眼泪夺眶而出:“不要怕,好好上学,别答理他们,咱不是没有钱,妈妈先把钱给你们保存着,等你们考上了大学再用……”朱玉曾想过再给孩子找个爸爸,支撑起这个家,但她知道这是“幻想”,因为按照补偿协议,“工亡职工配偶再婚”,两个孩子的抚恤金将停发。正是由于这个“嫁者不抚”的协议,95%以上的遗属都不敢奢望再婚,为了孩子,她们几乎牺牲了自己的一切。

  “土著”遗属的焦虑

  刘玉红是典型的“土著居民”遗属。刘玉红今年40岁,她的家弋湾村紧邻大平煤矿区的北边,离矿区步行不到10分钟的路程。由于村里的大部分土地被矿区所占,剩下为数不多的受煤矿地下开采影响而形成的“沉降丘陵田”,几乎是望天收成的田地。丈夫弋松山和村里大部分青壮年劳力于是都进矿当了“农民协议工”。

  弋松山是岩巷队负责开采石头的。他是在矿难3天后才被扒出来的。在“善后”时,刘玉红的公婆考虑到自己还有两个儿子,刘玉红也没有工作,就主动提出不分孙子们那10万元补偿金。只领取自己那份每月250元的抚恤金。

  签协议时,刘玉红的长女已16岁,次女10岁,儿子5岁。一眨眼两年过去了,已到18岁的长女便不再享受抚恤金。可她非常优秀,在登封市实验高中总是前三名,争气的女儿安慰妈妈说她要考名牌大学,这下可愁坏了妈妈:抚恤金不再享受了,而昂贵的学费不要说这遭遇不幸的家庭,就是普通工薪阶层也为此发愁啊。

  刘玉红更发愁的是他们的抚恤金“不调整问题”。按照协议规定:“甲方根据省劳动行政部门对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调整意见,适时调整并及时通知乙方。”但两年过去了,物价飞涨,抚恤金却总是往下调整,根本发不足额。

  50岁的董淑娜把丈夫周怀玉的工资本、协议书和抚恤金领取表拿了出来给记者看。周怀玉遇难前的工资本显示,在2003年到2004年9月期间,周最低工资是992元,最高是1346元。而周怀玉4个遗属所享受的抚恤金标准两年来却一直是800元。遗属们多次到煤矿及其上级部门反映,但问题至今没有得到解决。

  董淑娜越说越激动:“这不是硬逼我们改嫁吗?可明知道改嫁就没有了抚恤金,谁敢改嫁?这不就是把咱往死路上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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