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条件的单位应实行双休日制度,因工作性质和生产特点不能实行双休日的,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连续二十四小时)。
国家法定节日、有薪假期
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劳动节,放假3天(5月1日、2日、3日);
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
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
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
建军节(8月1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
二七纪念日、五卅纪念日、七七抗战纪念日、九三抗战胜利纪念日、九一八纪念日、教师节、护士节、记者节、植树节等其他节日、纪念日,均不放假。
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日,则不补假。
带薪年休假
在国务院未有新规定之前,带薪年休假按广东省的以下规定执行:连续工作满一年未满五年者5天;满五年未满十年者7天;满十年未满二十年者10天;满二十年以上者14天。
婚 假
职工本人结婚,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另增加十天。
丧 假
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给予3天以内丧假。职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经单位领导批准,可给予3天以内丧假。
生 育 假
女职工生育,正常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因难产而剖腹、III度会阴破裂者,增加产假30天;吸引产、钳产、臀位牵引产者,增加产假15天(前两项不能相加计算);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实行晚育者(24周岁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天;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者增加产假35天,同时给假予男配偶10至15天。
流产假(只限于领取同意生育通知书或生育证的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的15天;不满4个月的30天;怀孕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流产的流产假42天;满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的给予75天产假。
- 上一篇:工作时间
- 下一篇:处理工时、休假问题的主要法律依据是什么
相关文章
- ·我国对职工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有何法律规定?
- ·违反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的担赔偿责任范围
-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案例分析与点评
-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资如何计发?其休息休假
- ·劳动者的休息休假时间包括那些内容?
- ·我国休息休假的种类是什么?
- ·什么是休息休假?确定休息休假的原则是什么?
- ·国家法律对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有何
- ·高速路撞车一家四口被困休假消防官兵成功救人
- ·辞职提前通知可用年休假冲抵吗?
- ·辞职女工要求未休年休假待遇获支持
- ·“三八”没休假 难要加班费
- ·公司因员工在休息日打黑车将其开除
- ·职工工作间隙休息发生意外也属于工伤
- ·女职工流产休假有什么规定?
- ·年休假、产假等统一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计
- ·深圳修改工资支付条例 正常休假与正常工作同酬
- ·未满整年辞职能否要求补偿休假工资
- ·怀孕在家休息被解雇公司被判赔偿
- ·流产在家休假合同期内被辞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