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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5年巴中市安全生产工
www.110.com 2010-07-06 14:36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市工业园管委会,市商贸园管委会:

  《2005年巴中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二月二十三日

  2005年巴中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为切实加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全市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2005年巴中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市委一届七次全会精神,用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构筑生产安全平台,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推进“三大转变”,实现巴中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二、总体要求

  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有关法律和规定,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重基层,打基础,强监管”和“整治要深化,预案要细化,监管要强化”的要求,紧紧抓住安全生产“源头管理,过程监控,应急救援,事故查处”四个环节,通过“突出一个重点,完善一个体系,落实两个责任,加强三项工作,做到四个确保”,全面提高安全生产行政能力,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格局,促进全市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

  (一)突出一个重点:以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

  (二)完善一个体系:进一步完善“三级机构,四级网络”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即市、县(区)、乡镇三级必须有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建立健全市、县(区)、乡镇、村社四级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三)落实两个责任:落实各级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四)加强三项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工作,加强安全生产许可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五)做到四个确保:确保重特大事故明显下降,确保完成省上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确保完成省、市、县(区)三级隐患整治任务,确保安全生产形势好转。

  三、控制目标

  (一)全市各县(区)及市级有关部门共同责任目标

  1、确保不发生国务院认定的特别重大事故和省政府认定的特大事故;

  2、重大事故力争不突破前三年的平均数;

  3、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类伤亡事故,确保全市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不突破省政府下达给我市的控制指标。

  (二)各县(区)伤亡人数考核及控制指标(另行下发)。各县(区)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目标任务全面完成,确保不发生特大事故。

  (三)隐患整治计划。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要按照《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认真排查事故隐患,将所排查的重大安全隐患于3月20日前报市安办,由市安办汇总后报省安办。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完成省、市下达的安全隐患整治计划。

  四、工作措施

  (一)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坚决遏制道路交通事故高发势头。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大对道路交通的监管力度,以治理“三超”为突破口,坚决打击和取缔无证车和报废车,严把驾驶人员的安全资质,对违规的业主和驾乘人员要严管重罚,有关职能部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具有很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措施,确保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比2004年有一定幅度下降,杜绝群死群伤事故。

  (二)采取坚决措施,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各地、各部门要理清工作思路,坚持安全生产体制和机制的创新,做到关口前移,责任到人,标本兼治,从源头上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力争杜绝特别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

  (三)强化治理,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要在继续抓好去年十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基础上,重点抓好水陆交通、矿山井下、易燃易爆物品、建筑、消防等六项专项整治。要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源头管理和路面监控,规范水上交通安全管理,促进煤矿“一通三防”管理,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得到落实;要查处各类违法违规的生产经营行为,淘汰一批技术落后,不符合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设备和企业。要把深化专项整治与全面实施安全生产许可制度有机结合起来,坚持依法办证,严把审核关,保证质量,确保在法定时间内完成核发各类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工作。要切实抓好重点时期、重点地区、高危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时期要组织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大检查要围绕落实“全面自查,专业检查,综合督查”的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落实两个责任主体”的大检查活动。

  (四)强化监管,进一步加大重点行业安全监管力度。一是继续加强对道路交通运输企业责任主体的监管。要进一步强化涉及道路交通安全的客运市场、客运企业、客运车辆、客运线路、客运司乘人员“五整顿”,强化客运业主的教育培训和违法行为责任处罚,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道路安全隐患整治,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监督检查。二是继续加强对水上交通安全责任人的监管。交通、水利部门和有船乡镇,要进一步健全水上安全责任体系,共同抓好水上船舶、病险水库的安全整治。三是继续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主体的监管。对高瓦斯矿井要逐个落实监测监控系统,严格煤矿矿管员资格认证,凡是已经关闭的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煤窑,要坚决关闭,严禁滥采乱挖。四是继续加强对危险物品安全的责任监管。重点抓好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在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等环节上的安全监管,依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活动。

  (五)深化“示范乡镇”活动,加强基层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创建力度,在目前全市52个“安全生产示范乡镇”的基础上,2005年再创建48个省、市“安全生产示范乡镇”,达到100个乡镇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促进基层安全生产工作上台阶。另一方面,要进一步推行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一是严格生产经营单位新、改、扩建和引进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条件“三同时”审查和验收;二是发挥安全中介作用,督促企业搞好安全评价,严格安全生产条件。

  (六)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安全素质。按照“一家牵头,各口负责,分级管理,协同工作”的原则,继续抓好县(区)、乡领导干部、企业法人、业主,安全生产管理、监管、监察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职业安全工程师等5类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贯彻落实企业、车间、班组、岗位“四级教育”制度,开展高危行业全员安全生产教育。组织抓好200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使宣传具有多样性、创新性、实效性,增强全社会的安全意识,市、县(区)电视台每天要播放安全生产公益广告。通过多种媒体广泛宣传安全生产。

  (七)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支撑体系。建立巴中市安全生产技术委员会,积极组织安全生产专家参与安全生产调研、事故调查、安全隐患排查和“三同时”等方面的工作,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科学性和前瞻性。建立巴中市、县(区)两级生产安全应急救援中心,建立和完善生产安全应急救援体系。积极推进“科技兴安”,运用现代技术加快客运车、船GPS动态行驶记录仪的安装并通过资源共享提高安全监管效果,加快市煤矿瓦斯监控系统监控平台建设,尽快与省监控平台联网。

  (八)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建立健全岗位执法责任制,严格规范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程序、执法标准。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活动,加强行风监督,切实提高执法水平。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查处事故,从严追究责任单位和个人。严格事故报告、统计、备案制度。

  (九)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煤矿安全监察体制的意见》(国办发[2004]79号),进一步完善煤矿安全监察体制,落实好省、市、县三级煤矿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抓好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建设,督促“人员、装备、经费、职能”四到位,确保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建立和完善市、县两级安全生产执法队伍。加强监察员、驻矿安监员、企业安全管理干部的培训教育。认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切实加强监管监察队伍建设、作风建设,争创一流队伍,树一流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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