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
www.110.com 2010-07-06 15:08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06)5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从2006年9月1日起,将我市市区(不含萧山区、余杭区)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75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6.4元。
萧山区、余杭区和各县(市)应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居民生活水平和用人单位承受能力等实际情况,研究确定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予以公布,并报市局备案。
二○○六年九月八日
相关文章
-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杭州市区2005年上半年度
-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市区征地农转非劳动年
-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杭州市区部分企业搬
-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征用土地农转非人员参
-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征用土地农转非人员就
-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城乡居民最低
-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
-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
-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区重特大
-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
-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杭州市区2005年上半年度
-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区重特大
-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
-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
-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区重特大
-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
-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
-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科技局关于加强杭
-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杭州市人民政府裁决城市房
-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杭州市城市房屋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