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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贯彻省政府办公厅进一步做好企业离退
www.110.com 2010-07-06 15:11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今年以来,各县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的部署,建立新的征收、管理、发放机制,形成了地税部门负责征收、部门核定缴费基数和发放养老金、财政部门负责基金监管的养老保险收支两条线的管理体制,并加大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力度,全面推行养老金社会化发放。截止10月底,全市共为62000名企业离退休人员按月足额发放养老金31000万元,保障了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促进了社会稳定。但是,目前养老保险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缴费人数减少,基金收缴下降,养老金支出增长过快,企业欠费增加,养老保险出现赤字。为认真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工作的通知》(苏政传发[2001]150号),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

  一、加强部门配合,进一步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

  各级劳动保障、财政、地税、工商、银行等部门和单位要密切配合,完善费税务征收办法,建立健全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的工作机制,抓好养老保险扩面工作。要按照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要求,将我市范围内的各类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纳入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切实保障广大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工商、税务部门要及时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已办理工商、税务登记的企业名单,对尚未参加养老保险的城镇各类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工商部门在年检时要采取必要措施,督促其办理有关参保手续。对今后新成立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工商、税务部门要积极督促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劳动保障部门要采取有效的措施,积极吸纳自由职业者参加养老保险,并认真做好下岗职工、与企业职工再就业后的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工作。

  二、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大基金征缴力度

  各县、区和各部门要加强社会保险政策宣传,维护社会保险法规的严肃性,任何单位、任何人不得批准任何缴费单位缓缴、少缴或不缴社会保险费。为确保完成年度基金征缴任务,各县、区政府应建立养老保险费征缴的考核制度,逐级签订责任状。各级地税部门要按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的养老保险缴费数据,切实做好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建立基金征缴目标责任制,完善考核奖罚机制,确保养老保险费征缴率达到92%以上。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积极配合地税部门抓好基金征缴,重点抓好清理企业欠费工作。银行要配合地税部门做好基金扣缴工作。

  各有关部门要采取法律、行政、舆论监督等手段,强化养老保险费征缴,加大清理企业欠费力度。劳动监察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确保各类企业按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凡欠缴养老保险费的单位都要制定还款计划。各部门、各单位尤其是欠缴大户,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采取切实措施确保按期缴纳。对严重拖欠和拒缴养老保险费的单位,除予以曝光外,将按照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规定,给予处罚。对不依法缴费的国有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总会计师不能晋级、评选先进和获得年终奖金;对拖欠缴费的,当年要给予警告,次年仍拒缴的,给予撤职处分。

  三、拓宽筹资渠道,巩固养老金社会化发放

  各级财政、劳动保障等部门要千方百计多渠道筹集资金,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要切实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增加财政对社会保障的资金投入。财政超收的部分除用于法定支出外,应主要用于充实社会保障基金,养老保险基金有缺口的,要重点用于充实养老保险基金。按照省政府规定,凡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发放资金缺口未落实的地区,以及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仍有拖欠的地区,不得再用财政资金上新的建设项目,在建项目要停建、缓建。

  要进一步强化基础工作,规范和完善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程序和办法,实行规范的社会化发放。要高度重视社会保险计算机网络管理系统建设,安排专项资金,建立起联系劳动保障、财政、地税等部门和银行的养老保险费征缴计算机网络管理系统,为养老保险费征缴和养老金社会化发放提供技术保障。进一步做好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待遇资格认证工作,在实行规范的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基础上,积极开展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试点工作,逐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四、严格基金管理,加强基金监督检查

  各级征收的社会保险费要进入地税部门开设的社会保险费待解户,每月按规定全部及时划入财政专户,做到月结月清,以减少资金在途时间,加快资金周转速度。做好养老保险基金财政专户的核算工作,加强对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养老保险稽核,重点是对参保单位缴费工资基数、缴费人数及财务状况进行稽核,审查是否有瞒报、漏报、错报及拖欠养老保险费现象,每年稽核面要不少于参保企业的30%,从源头上防止养老保险基金的流失。要加大养老保险基金支出管理力度,规范基金支出范围,切实做好养老金待遇标准、发放等工作的稽查与管理,保证该支付的支付,不合法的支出坚决不支付。严格退休审批制度,对符合提前退休条件的人员、病退人员要从严控制,建立退休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审计机关要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的审计监督,对基金收支、管理等情况实施审计。要抓紧成立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委员会,制定基金监督管理办法,促进基金管理规范化,确保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完整和依法使用。

  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做好当前养老保险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养老保险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养老保险工作的领导,建立财政、劳动保障、地税、审计、工商等部门和银行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养老保险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养老保险费税务征收、财政监管、劳动保障部门发放机制,强化养老保险扩面、征缴,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二○○一年十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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