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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责任法》明确精神损害
www.110.com 2010-07-21 14:36

  12月26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明确精神损失索赔标准 惩治网络诽谤将有法可依

  一直以“爆猛料”在娱乐圈扬名的“大嘴”宋祖德,在10天内先后被金巧巧和谢晋遗孀告倒,赔了面子再赔钱。对于这个结果,不少人都大呼痛快。

  日前记者了解到,像宋祖德这种在网上爆料明星的做法,在今后还将遭到更为严厉的惩罚,于12月26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明确了精神损失索赔标准,惩治网络诽谤将有法可依。尽管该法在明年7月1日才开始实施,但宋祖德败诉以及新法令推出的消息已然给那些喜欢在网上不负责地乱爆料的“大嘴们”敲响警钟了。

  官司进展

  拒绝赔钱 宋祖德要上诉

  之前在与金巧巧和谢晋遗孀的两场官司中败诉的同时,宋祖德也接到了“网络上道歉及精神赔偿”的判决,但截至目前,宋祖德依然没有任何表示。

  27日,宋祖德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我正在做上诉准备,15天内上诉。一审判决时没有什么效果的,我要向中级人民法院上诉,即使再败诉,我都不会赔钱道歉。按照现在的法律,我一分钱都不需要给他们赔,我觉得她们没有受到任何伤害。”另外他还爆料称谢晋遗孀被骗了律师费,“最多收一万元律师费就够了,而姓富的律师却收取谢老太近10万元费用,二审时我一定会交上我们的所有证据,证据很充分。”

  对于宋祖德侵犯已故著名导演谢晋名誉权一案,央视也给予了高度关注,不仅在12月25日下午一审宣判时派出记者到法庭现场采访,还连续两天在品牌新闻栏目《新闻20分》以及《午夜新闻》中播出了题为《宋祖德败诉棒喝不负责言论》的评论,并指出“宋祖德现象”应引起社会反思。对于央视的态度,宋祖德在接受采访时表现得有些语无伦次:“央视真没必要播这些小官司新闻嘛!”有法可依

  “反诽谤”重在证据

  娱评人鸿水曾在其博客中这样写道:“宋祖德以揭露娱乐圈黑幕为荣,但事实却并非如此。宋祖德只是假‘揭黑’之名进行自我炒作。”回顾宋祖德的“爆料”史:说李宇春吃了壮阳药,说刘亦菲是变性人,说张国荣和陈晓旭是假死,说谢贤小女友怀上了谢霆锋的孩子……诸如此类的爆料,任何人听来都会觉得不靠谱,但为什么宋祖德却能屡屡爆料得逞?究其原因,主要就是因为网络诽谤的赔偿标准无法可依,自己搭上时间和律师费不说,搞不好还要上了宋祖德自我炒作的“套儿”。所以,不少被宋祖德恶意中伤过的明星不管多气愤,对外也只能表现出“不屑一顾”的态度。

  现在,被网络恶意诽谤所苦的明星们终于有机会出口“恶气”了:12月26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明确了精神赔偿标准,惩治网络诽谤等将有法可依。以宋祖德为例,我们不妨替他算算账:如果宋祖德爆出了某些明星的料却又拿不出证据来证明明星们确实如他所说的那样,那么,一旦明星打算通过法律找宋祖德要说法,那宋祖德就只能准备足够的“精神赔偿费”了,接下来他若是再爆料,那明星就接着再告,屡爆料屡被告,屡败诉屡赔偿,一年下来,几百万的损失是少不了的,这也正应了那句话———“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

  对此,陕西徐小平律师事务所的丁辉律师指出,娱乐圈确实是网络诽谤的“重灾区”,尽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对精神赔偿的标准进行了量化,但证据依然很重要,在取证时一定要考虑到所影响的范围、传播方式等,这样才能确定对自己损失的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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