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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件体现了“侵权责任法”的精神
www.110.com 2010-07-10 12:28

  小宇父母的代理律师雷新平认为,法院没有使用“赔偿”这个字眼,而是用的“补偿”,因为业主们和小宇被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但是其是玻璃坠落建筑物的所有人,在找不到加害人的情况下,按照公平原则就应该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这也是高空抛物受害人寻求司法救济的途径之一。

  雷新平告诉记者,小宇的父母昨天没有到法院拿判决,而是其姑姑代他们去领的判决书。小宇的姑姑目前担心的是:法院判每户补偿4000元,如何才能执行到位?

  小宇的受害是高空抛、坠物的典型案件。雷新平告诉记者,今年7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正式实施,高空抛物、建筑物坠落物伤人的责任追究将有法可依。

  《侵权责任法》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该法还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这也意味着高空抛物,邻里要连坐。

  雷新平认为,深圳市中级法院的终审判决,实际上也体现了《侵权责任法》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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