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和法官应当相互尊重
www.110.com 2010-07-21 15:02
最近我代理一个案子,判决结果出来后,法官直接用挂号信的方式给我邮寄一份判决书,然后又用同样的方式给当事人邮寄一份,但是无人签收被退回。当事人找法官要判决书表示要上诉时,确被知上诉期过啦,理由是我已经收到判决书啦,作为全权代理可以替当事人签收,并告诉当事人是我耽误上诉期啦。于是,当事人就找我的麻烦。我通过查找法律条文,给当事人认真讲解,试图说服当事人责任不在我,但是无济于事,因为法官给当事人灌输是律师的过错,处境很被动的。
我积极和法官沟通,试图说服他该送达是无效的,给当事人办理上诉手续。最后,法官同意让当事人上诉。
这件事对我触动很大。第一,律师和法官应当相互尊重。律师只是代理人,不是当事人,案件的结果不利于当事人,不能为了推卸责任不负责任的说是法官的责任,鼓动当事人去上访;法官也不能害怕当事人找自己的麻烦去转嫁给律师,说是律师的过错。如果是相互推脱责任,最终损害的是我国法律的尊严。第二,对于全权代理,律师对于签收法律文书要格外谨慎的。如果当事人对结果不满意,当事人上诉的可能性比较大,如果签收后,不能和当事人及时联系,就可能耽误上诉期。对于邮寄的法律文书要及时给当事人说,以便让其早做打算。
- 上一篇:证券市场信息披露中律师的法律责任
- 下一篇:律师办案:世界观决定方法论
相关文章
- ·法官和律师的相互关系
- ·员工应当尊重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
- ·知名律师涉嫌行贿法官被查 曾任郁知非辩护律师
- ·怎样理解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
- ·法官遴选制度的改革:从优秀资深律师中选任法
- ·律师与法官:不同与相同
- ·律师与法官的法律职业伦理评价
- ·律师为何要行贿法官?
- ·律师借行贿法官之名中饱私囊---南平查明真相还
- ·找法思维与律师、检察官、法官的使命
- ·法官与律师关系对党风廉政建设的影响
- ·围绕“从律师中选法官”的思考
- ·不穿法袍的法官——再论律师职业的性质和地位
- ·律师眼中的法官和法官眼中的律师
- ·人民法院应当为哪几种人指定律师辩护?
- ·申请领取律师执业证书的,应当提交那些文件
- ·关于对法官、检察官律师的限制
- ·法官与律师的非正常关系
- ·关于加强法官和律师在诉讼活动中双向监督的实
- ·律师在办理仲裁案件时应当注意的若干问题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
- · 辩护律师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 · 我国律师制度的发展
- · 律师刑事责任豁免
- · 律师办案:世界观决定方法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