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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所生子女监护权问题及其他(5)
www.110.com 2010-07-12 13:22

  因此,福利院只能依法促成委托人将孩子送养。

  第四种,在法定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时,民政部门可以依照民法通则第十八条,申请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

  结束语

  少女妈妈的遭遇是不幸的,然而她们又是幸运的。当不幸降临的时候,政府和相关组织、机构并没有坐视不管,而是积极行动起来,行使着社会公益的职责。少女遭受性侵害后所生婴儿的生命源于罪恶,然而,婴儿自身却是无辜的。那么多相干的和不相干的人们,都在为他/她的幸福而忙碌着。愿我国的法律制度更完善,给遭遇不幸的未成年人一个幸福、稳定的将来。这是法律工作者沉重的心愿。祝福女孩和婴儿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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