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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视世界各国互联网管理
www.110.com 2010-07-09 16:28

  中国日报网环球在线消息:"互联网不完全是一个虚拟的世界,它的本质是现实的。互联网面向公众,直接对社会产生影响。"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副主任蔡名照曾这样描述互联网与社会的关系。有统计表明, 2009年全球互联网用户数量已经超过10亿,依法管理网络已经成为各国越来越关心的一个话题。而中国的网民数量在2009年6月就已经超过了3.38亿,比2008年相比增长13.4%。因此,中国的互联网管理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近段时间,中国的互联网管理更是成为网上的热门话题,不少网友也趁机抱怨中国的互联网管理过于严厉,殊不知,与世界上许多国家相比,中国的互联网管理还差得远了。现在,就来一点点揭开笼罩在美、英、日、德、法、新、澳等国互联网管理上的神秘面纱吧。

  政府是互联网管理的推动力和主导者

  互联网是十分重要的资源,在任何一个国家,政府都是互联网管理背后的推动力和主导者。

  美国是互联网的发源地,同时也是互联网最发达的地方。美国政府对互联网的管理则主要通过执行有关互联网管理的各种法律来实现。早在1978年,佛罗里达州就率先通过了《电脑犯罪法》。随后,美国共有47个州相继颁布了《电脑犯罪法》。自从1978年以来,美国政府各部门先后提出了130项法案,1981年还成立了全美电脑安全中心。1984年,美国国会通过了《联邦禁止利用电脑犯罪法》。1987年,美国国会又通过一项议案,批准成立国家电脑安全技术中心,并制定了《电脑犯罪法》。

  美国有关互联网管理的立法包括联邦立法和各州立法。联邦立法中关于互联网的专门立法主要有:《1998年儿童在线隐私保护法》、《1998年数字千年版权法》、《反域名抢注消费者保护法》、《未成年人互联网保护法》、《反垃圾邮件法》。

  在联邦立法中,2001年10月24日国会通过的《爱国者法》第一部分第2节第201、202、204、210、211、212、217、220款有涉及互联网管理和监督的内容。

  美国各州也有一些关于互联网管理的立法,如对电子邮件骚扰问题。由于没有统一的联邦立法,绝大多数州都有自己的立法,规定了具体处罚办法等。

  在新加坡和英国,国家政府的主导作用则主要体现在确立发展策略、立法执法、推动公众教育和行业自律等方面。新加坡政府对互联网发展和管理的基本思路是:"通过教育提高公众对使用互联网的积极方面和潜在危险的全面认识;鼓励互联网业界的行业自律;在磋商的基础上实现内容控制,促进互联网成长"。新加坡制定了《互联网操作规则》、《互联网产业指南》和《广播法令》等法规来规范互联网的管理和发展。英国管理互联网的主要策略是加强政府协调,推动行业自律。英国政府认为,国家对信息传播的管理应该通过"协调社会各阶层、各方面的关系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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