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撤销权与保全撤销权的异同点
www.110.com 2010-07-12 16:43
一、撤销原因不同。虽然二者的撤销原因均由法律规定,不能约定,但引起撤销的原因内容有着天壤之别,合同由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有瑕疵引起,保全撤销权引起是由实施了危害的积极行为引起。
二、是否突破合同的相对性不同。合同撤销权没有突破合同的相对性,而保全撤销权突破了。
1、撤销权人不同。合同撤销权由合同的当事人一方(欺、乘、胁)或双方(重大误解、显失公平)行使。
2、被撤销的行为不同。合同撤销权撤销的是自己的行为,在合同当事人之间有效;保全撤销权撤销的是他人的行为,对他人发生效力。
3、撤销的目的不同。合同撤销权制度设计的目的是维护意思表示有瑕疵的当事人的利益,保全撤销权制度的目的是维护被撤销合同之外的利益。
三、两种撤销权的存续期间均为法定期间,原则上都是1年(从知道或应知起算),但保全撤销权有最长除斥期间5年的规定,合同撤销权没有此规定。
四、在性质上,一般认为合同撤销权为形成权,保全撤销权为形成诉权。因为,合同撤销权即可以通过法院行使,又可以通过仲裁机构行使,而保全撤销权只能向法院行使;更进一步讲,合同撤销权只要在诉讼中提出即可,故存在起诉、反诉、抗辩、反驳等多种表现形式,并不局限于诉讼请求,而保全撤销权由于撤销权人不是被撤销合同的当事人,故从慎重角度考虑必须提出诉讼请求
- 上一篇:略论合同撤销权的行使
- 下一篇:析破产程序中的撤销权
相关文章
- ·论赠与合同中赠与人的撤销权
- ·合同撤销权的限制与排除问题研究(一)
- ·合同撤销权的限制与排除问题研究(二)
- ·现代合同立法应重新确立撤销权的成立要件
- ·也论债权人撤销权与无效合同制度的选择适用问
- ·论我国合同法规定之债权人撤销权(上)
- ·论我国合同法规定之债权人撤销权(下)
- ·本案权利人仍享有合同撤销权
- ·合同撤销权的法律性质及特征
- ·也论债权人撤销权与无效合同制度的选择适用问
- ·也论债权人撤销权与无效合同制度的选择适用问
- ·租赁合同争议——显失公平与撤销权的行使
- ·租赁合同争议----显失公平与撤销权的行使
- ·略论合同撤销权的行使
- ·可撤销合同及其撤销权的消灭
- ·可撤销合同及其撤销权的消灭
- ·合同法中有关企业债权实现撤销权行使的规定
- ·合同显失公平可行使撤销权
- ·浅议可撤销合同之撤销权
- ·无效合同撤销权行使的限制及其时效
最新文章
- · 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 · 破产程序中撤销权的行使主体
- · 撤销权的立法模式
- · 何种情况下债权人可行使撤销权
- · 赠与人可以行使撤销权的法定情形
- · 破产撤销权研究
- · 破产撤销权研究
- · 债权人撤销权诉讼中善意取得的法
- · 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
- ·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