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九个全国法制宣传日到来之际,市司法局组织司法、法院、检察院以及民政、教育、国土、交通、建设等30多个单位的工作人员,于12月4日在市人民广场开展了法制宣传活动(见12月7日《平凉日报》一版),取得一定效果。记者也相信,这一活动对于加强我市法制建设、增强广大市民的法律意识,会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由于记者近年来在法制部门采访多一些,又经常在发案一线进行采访,了解到基层群众特别是农村群众对法律知识的渴望,就觉得法制宣传的“大舞台”不仅仅在城市,在广场,而应当延伸扩展至农村。我市有220多万人口,农村人口占90%,而有关部门在宣传活动中只接受100余人的咨询(报道同上),显然是微乎其微的。
近年来,随着新农村建设步伐的加快,我市农民的生活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同时,由于文化教育的落后,法制教育的缺位,农村青少年的犯罪率却在逐年递增。像记者采访的许多偷盗、抢劫杀人案件,犯罪嫌疑人大多数都是农村青少年。比如记者在《崆峒警方:揭开女出纳“失踪”之谜》(见11月13日《平凉日报》四版》)中报道的抢劫杀人案件,5名犯罪嫌疑人中有4名就是农村青年。所以,如何遏制农村青少年犯罪率上升势头,应当引起全社会的关注,更应当成为司法部门和法律工作者思考的问题。那么,每年到了法制宣传日,我们就应该为农村群众的需要多考虑一些更实际的、更有针对性的宣传内容和服务项目,不能只满足于制作展板、悬挂宣传横幅、印刷一些相关的资料,然后到广场“活动”一天,就把任务完成了。
今年,崆峒区公安机关和检察院人员到山区开展“下访寻访”和法制讲座活动的时候,记者跟随他们采访过,觉得这种形式很好。比如,他们向群众散发了《下访寻访征求意见表》,内容有“你认为侵犯农民利益、危害农村稳定的焦点问题是什么?”、“你所在乡、村有无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的信访案件?”、“你所在乡、村有无状告无门的刑事、民事诉讼个案?”等10个问题,非常贴近实际,并有针对性。
因此,记者以为,我们在法制宣传日,如果能够把30多个单位的人力稍稍向农村分散一点,针对当地实际和司法“盲区”、“死角”开展一些类似“下访寻访”的活动,听一听农民的呼声,为他们切实解决一下司法方面的纠纷、积案问题,不是更有意义吗?
记者深切地感到,广大农民心存的疑惑,遇到的矛盾和纠纷,亟待有关部门给予解释,予以处理,不要让积压在他们心里的疑惑甚至焦虑,变成一种消极的情绪,对当地稳定构成影响。而法制宣传的最终目的就是排查矛盾,化解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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