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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4年官司 因买赝品万元讨说法
www.110.com 2010-07-09 17:48

  花7800元,买回一堆价值仅千元的假绿松石。历时近4年,先后经法院一审、二审、上诉省高院被驳回,上周,汉口香港路工艺品经营户刘丽亚又向十堰市检察院递交抗诉申请。

  “假的真不了!为这官司,我已记不清是十几次下十堰了;哪怕需要上北京,我也要将申诉进行到底,讨回公道。”

  昨日,刘丽亚来到本报倾听热线接待室,吐露近4年三次打官司的维权历程。

  郧县巧遇卖石人

  权威鉴定仿制品

  湖北郧县鲍峡镇盛产绿松石。2005年11月,汉口工艺品个体经营户刘丽亚只身来到当地进货。没看上原定一家卖主的货品,却被一旁的副食店老板听个正着,拉着刘丽亚找到当地经营一家名为“东方圣石工艺厂”的王少年。

  刘丽亚说,当时她告诉王少年,想预定一批绿松石圆珠,还需要些原料石头,回武汉加工。并明确告知“要天然的,未经染色的原石”。

  现场,刘丽亚挑选了15块毛货松石、2块观赏石,共计8.2公斤,作价550元/公斤;另花300元买下3块小花片,两项共计4500元。双方口头协商:王少年开具货单,写明品名、单价,刘丽亚当即付款,并预定绿松石项链34条,货寄武汉后以1600元/公斤单价付款。为证明所卖石头是未染色的原石,王少年曾当场敲下一块石头的一小角。

  次年5月,刘丽亚在加工毛货绿松石及销售项链时发现受骗。经省珠宝质量监督检验站检验并出具报告,证实其中块料“属碳酸岩粉末经染色压制处理而成,为绿松石的仿制品”。

  在此期间,刘丽亚几下郧县,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后转郧县工商局处理。几次调解末果,郧县工商局随后回复:因发生交易时未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建议刘丽亚通过司法途径主张权利。

  真假松石天壤之别

  一审判无交易标准

  2007年6月,郧县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刘丽亚举证材料:武汉雕刻师在加工绿松石雕件过程中,“机器打磨散发出类似胶质的难闻味道,有几块石头上还有白色点状,此属白松染色,是假绿松石”。

  武昌业内资深人士写有当时武汉“行市”价格证明材料:“纯绿松石二级品价格约为600元/公斤,灌胶优化绿松石300元/公斤,仿绿松石即白松染色仅为50元/公斤,考虑到前两年且在出产地,此几类价格应该更低”。

  庭审中,原、被告对约定“绿松石”是否该“天然”或“灌胶染色”各执一词。王少年坚持,供货单上所谓“毛货松石”,就是指灌胶染色,并称刘丽亚曾验货、付款、提货,当场并无异议。

  事后,一审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判决书上称:原告没有提供充分证据证明所买绿松石就是天然的绿松石,以证明被告不按合同约定卖给其假货,存在欺诈行为。并称,在一般松石交易习惯中,看准就要,看不准就不要,不存在有统一标准进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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