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商标法 > 商标动态 >
衠水老白干傍名牌受处罚
www.110.com 2010-07-08 16:34

  本报讯(记者 赵宇明) 近日,衡水市中院对河北衡水老白干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起诉8家酒厂侵权案分别进行了调解和判决,这些企业因生产销售的白酒与河北衡水老白干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白酒在瓶形、瓶贴或名称上“高度相像”,被要求停止销售“傍名牌”产品,并赔偿河北衡水老白干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损失。

  经衡水中院审理查明,原告是河北唯一白酒上市企业,其使用的“衡水老白干”、“十八酒坊”等商标先后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人民法院认定为,产品在国内市场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8家被告也是白酒生产企业,且同在衡水市辖区,其生产销售的各种白酒在瓶形、瓶贴等方面,与“衡水老白干”瓶形相同,瓶贴相似。还有的企业使用“衠水老白干”作为名称,包装、装潢上都极为相似,这导致消费者容易误认为产品来源于原告。被告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给原告造成了一定经济损失。

  最终,7家企业与原告达成了调解协议,表示停止仿冒行为,赔偿部分经济损失,并在媒体上道歉。一家企业被判决赔偿原告经济损失60余万元,在媒体上赔礼道歉。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