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奥林匹克五环标志引起的商标侵权纠纷(10)
www.110.com 2010-07-09 13:02
55116.80元。
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汕头市金味食品工业有限公司承担。
本案宣判后,原告律师表示服从一审判决,被告律师表示是否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将与委托人研究后再作决定。
本案在审理中,涉及以下法律问题:
一、关于奥林匹克五环标志的法律保护
奥林匹克五环标志属于知识产权的范畴。为保护奥林匹克五环标志不被擅自作商业性使用,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1981年主持召开的内罗比外交会议上,由21
- 上一篇:“五环标志”不容侵权
- 下一篇:审理“枫叶”诉“鳄鱼”案的几个问题
相关文章
- ·关于《奥林匹克数学》一书使用“奥林匹克”字
- ·奥林匹克标志侵权及其法律救济
- ·奥林匹克标志未发现大规模侵权
- ·中国查处大批违法使用奥林匹克标志案件
- ·中国查处大批违法使用奥林匹克标志案件
- ·保护奥林匹克标志 杜绝侵权标志行为
- ·奥林匹克标志的使用
- ·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纠纷的解决途径
- ·关于在“2008中国奥运旅游年”加强奥林匹克知识
- ·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New)
- ·《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
- ·关于核准奥林匹克标志通过知识产权海关备案的
- ·中国严格保护奥林匹克知识产权 法律法规已落实
- ·奥林匹克标志备案及管理办法
- ·当前我国保护奥林匹克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有哪
- ·论奥林匹克标志的法律保护——国际法与比较法
- ·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保护的专有权
- ·我国保护奥林匹克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
- · 中国严格保护奥林匹克知识产权
- ·保护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有哪些法律规定?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