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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长效扶贫的选择
www.110.com 2010-08-11 16:43

  春节刚结束,各地开展的“献爱心,送温暖”活动,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群众的困难,使困难人群心底感到丝丝暖意。但是,2004年国家统计局的抽样调查显示,低收入贫困人口按924元的标准测算,全国农村绝对贫困人口为2610万人;此外,在城市还有大量贫困人口,一些在国有企业转制中“买断工龄”的离退休职工尚没有解决养老金和医疗保险问题。因此,建立长效的扶贫机制是当务之急和治本之策。

  减少贫困与社会政策选择

  关爱每一个社会成员是政府的施政责任,有效识别困难群体和实施积极的帮扶,体现政府的执政能力;在国际社会发展指标测评标准中,人均收入水平是检验政府能力与社会和谐程度的重要指标。

  日前,中国识别困难群体的主要标准是低收入。低收入群体覆盖两种情况——有劳动能力的人群和无劳动能力的人群。对无劳动能力的人可以授之以鱼,对有劳动能力的人应当授之以渔。一旦众多有劳动能力的人陷入贫困境地,就应当检讨我们的公共政策是否有失误。

  三个教训不能忘记。首先,“二元结构”的公共选择导致了农村经济政策、教育投资、医疗资源配置的长期失衡,而农民的身份又成为他们就业的人为障碍,不能不承认农村存在的大量贫困人口与公共政策选择相关。其次,从改革福利分房制度到发展房地产市场,在制定城市发展规划时不根据社会平均收入水平充分考虑工薪层购房能力,可能会导致一代人缺房少屋,最终还是政府的负担。最后,医疗体制改革滞后,降低了白衣天使的社会信誉,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数量增加,看病难、看病贵成为重要的社会问题之一。以上三个教训告诉我们,积极的政策选择才有助于减少贫困。

  需要强调的是,公共政策强调个性寓于共性的原则,具有政治性和当前性的特征,可能导致忽略多数利益相关人的结果;社会政策则强调共性寓于个性的原则,更具有民众性和长远性的特征。公共政策不能取代社会政策,关注攸关百姓生活的社会政策和构建和谐的社会政策体系是政府能力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新型政府应强化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20世纪70年代以来,新技术革命改变了人们的生存状态和生活面貌,伴随新技术革命对生活型态、生产方式的改变,社会公共服务需求不断增加,由此,一场“小政府服务大社会”的政府改革在全球范围内拉开序幕,其结果并不仅仅是缩小政府规模,而在于构建了新型政府以应对不断增加的公共服务需求,由此导致政府执政职能和施政方式的转变,行政指令型政府逐步被公共服务型政府所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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