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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对策研(2)
www.110.com 2010-08-11 16:33

  进入改革开放时期以来,我国社会保障体制的弊端得到较为充分的认识,并相应地对社会保障体制进行一系列的改革,如在社会劳动就业,医疗养老保险,失业救济保险等方面都取得了较大的进展,有关资料显示,至1994年,全国城镇需要安置就业的人员总数为1213.4万人,全年共安置就业715万人,全国已建立职业介绍机构2.5万个,就业培训中心2600多个,劳动就业服务企业18.8万户。劳动部门为180万失业职工发放了失业救济金,帮助其中106万人重新走上了工作岗位,在社会保险方面,1994年全国离、退休、退职人员2899.2万人,与职工人数的比例为1:5.1.全国保险福利费用总额为1940.6亿元,比上年增加270.4亿元,增长16.2%,全年共收基本养老保险基金707亿元,失业保险费18.6亿元,医疗保障在九江、镇江的试点工作取得成功,为在全国进一步推广奠定了基础。但是,现阶段的保障体系依然与当前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不相适应,存在着诸多缺陷。

  (一)国家和国有企业依然存在包揽社会及职工保障问题。

  就企业看,虽然,推行社会保障体制改革,明确国家、企业、个人的保障责任,如国家劳动部和体改委提出的社会保障方案就养老保险方面要求,企业出工资总额的13%,个人出3%,加起来是16%,但是16%难以满足保障需要,在四川达到27%,在北京达到24%,加上失业保险,工伤医疗保险等,总计将占工资总额的50%左右。一些企业至今还承担着办社会的责任,严重影响企业作为独立的商品经济实体发挥其应有的功能,降低了企业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能力。国家包揽着绝大部分机关、事业单位的保障责任,每年支出费用庞大。由于这部分资金来自于国民收入,当企业经济效益受保障资金分流,使企业无力从事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及扩大再生产,必然减少企业收入,进而影响国民收入的增加,降低国家的保障功能。同时,大量的保障资金也将对国民收入进行分流,影响国家的资金积累和重点建设,使发展缺乏后劲。近年来,一些地方行政,事业单位无法报销医疗、差旅费,甚至不能按时发放工资、这也说明国家财政支出负担沉重,包揽全社会机关、事业单位的保障,必然削弱国家在其他方面的支出。

  (二)社会保障覆盖面及其实施范围依然狭窄。

  从社会保障实施范围看。近年来,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与建设取得了较大的发展,覆盖范围有所扩大。据资料反映,在社会保险方面,1994年全国已有65万户企业,8494万职工,2079.4万离退休人员参加了基本保险,有1.2万户企业,300多万职工试行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制度;70多万职工参加了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有53.2万个企业,7924万职工参加了失业保险。保障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是,也应看到在整个社会成员的保障方面其覆盖范围还是有限的。从1993年的统计数字表明,我国全社会享受社会保障人数为19239万,占总人口的16.2%,社会保障覆盖率仅为30.4%,其中城镇为9.21%,农村仅为2.2%;1994年全国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占职工总额的68.5%,而当前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仅限于国有企业并逐步扩大到城镇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私人企业和外商企业的中方职工。同时,推行的保障措施没有法律依据和约束,在一些非公有制的企业形同虚设,达不到应有的保障作用,未能真正覆盖上述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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