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政发[2004]12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人民政府同意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拟定的《天津市2004年至2007年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规划纲要》,现转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二00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天津市2004年至2007年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规划纲要
为健全和完善与我市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维护人民群众的社会保障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精神,特制定我市2004年至2007年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规划纲要。
一、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社会保障权益;坚持统筹兼顾,整体推进社会保障制度协调发展;坚持与时俱进,加快健全和完善与我市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
(二)总体目标:到2007年,在我市基本建立起比较健全和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优抚、社会福利等各项保障制度和政策相互衔接,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水平多层次、覆盖全市城乡居民、管理服务社会化,使广大人民群众及时分享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成果。
(三)各年度目标:
到2004年末,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为主要内容的养老保险体系基本健全,各项政策基本配套,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89.5万人,参保率达到94%,企业退休人员中90%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试行企业年金制度;农村养老保险和被征用土地农民保障制度开始试点。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要内容的医疗保险体系基本健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55万,参保率达到78%;进行城镇居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巩固和扩大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试点成果。失业保险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保障水平有所提高,参保人数达到195万人,参保率达到96%。工伤保险制度得到全面推行,参保率达到75%。进一步修订和完善生育保险实施方案,出台生育保险制度。
到2005年末,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确立。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93.5万人,参保率达到95%,企业退休人员中95%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普遍实行企业年金制度;初步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和被征用土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61.5万人,参保率达到80%;城镇居民合作医疗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失业保险保障功能进一步增强,参保人数达到197万人,参保率达到97%。工伤保险政策体系初步形成,参保率达到80%。生育保险制度得到全面推行,参保率达到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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