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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发展概况(4)
www.110.com 2010-08-12 17:13

  六、国外企业养老保险计划的税收待遇

  企业养老保险的税收待遇可以从养老计划缴费和养老基金投资收益两方面的税收待遇来考察。从国外的情况来看,一些国家给予企业养老保险计划全面的税收优惠,这在客观上促进了本国企业为职工举办养老保险的积极性。例如,英国、荷兰、美国等国的私人养老基金之所以发展很快(这些国家企业养老保险包括的职工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目前都在40%以上,其中荷兰高达83%),与这些国家对企业参加私人养老基金的税收优惠政策有很大关系。这些国家规定,企业向养老基金进行的缴款和养老基金的投资收益可以免缴公司所得税。据统计,美国每年为企业参加养老基金提供的税收优惠额高达500亿美元,英国每年的养老基金税收优惠额为150亿英镑。在税收优惠的刺激下,许多企业加入了养老基金会。1990年,美国、英国和荷兰的养老基金资产分别占GDP的35%、55%和77%。但也有的国家对企业养老保险计划只提供有限的税收优惠。例如在德国,企业向私人养老基金会或保险公司所作的缴款要按照雇员当期的工资收入对待,不能税前扣除,而且同样要向社会保险缴款,但企业举办“直接承付”计划向退休工人支付的养老金可以据实在所得税前扣除。在这种制度下,德国的企业往往选择“直接承付”方式,而不去加入私人养老基金会或向保险公司投保。又比如,在丹麦,政府规定养老基金投资收益不足3.5%的部分免所得税,但对养老基金收益率超过3.5%的收益部分要征收44%的高所得税,这一规定严重抑制了私人养老基金的发展。1990年,丹麦养老基金的资产占GDP比重只有15%,远低于美、英、荷三国的水平。

  七、国外企业养老保险与社会养老保险发展的关系

  从国外的情况看,企业养老保险一般是非强制的,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自愿为职工举办养老保险(但也有一些例外情况,比如在瑞士,企业养老保险就是强制的),这与政府通过立法强制举办的养老社会保险有明显的不同。既然各国政府一般并不强制企业雇主为职工举办养老保险,那么在实践中企业为什么要开办雇员养老保险计划呢?从西方国家的情况来看,企业是否为职工举办养老保险,除了受税收优惠的因素影响以外,主要是取决于本国养老社会保险的支付水平。

  在西方国家,企业是否举办雇员养老保险,首先要考虑来自企业内部职工方面的压力,而职工要求企业举办养老保险的压力大小,又主要取决于本国养老社会保险计划养老金的支付水平。一般来说,一国的法定养老社会保险支付水平越低,企业职工要求雇主举办企业补充性养老保险的呼声和压力也就越大,这时,养老金就越可能成为雇员集体与雇主谈判桌上的话题,而企业为了吸引或留任职工,就不得不为职工开办一定的养老保险。当然,如果一国的养老社会保险制度发达,养老金支付水平较高,则雇主面临的来自于企业职工要求提供养老金的压力就会减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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