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食品安全法 > 绿色食品安全 >
绿色食品认证为食品安全上保险(3)
www.110.com 2010-07-26 15:26

  打击违法使用绿色标志行为除了对获证企业的监督,还要加强对市场上未经认证就私自冒用绿色标志的违法行为的查处,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标志管理处王华飞处长告诉记者,打击违法使用绿色标志的行为,是为了维护消费者的权益。2005年,通过工商部门来函询问冒用绿色标志的情况共有445件,其中有41件经核实属于非法使用绿色标志。

  为了与普通食品区别开,绿色食品用统一的标志来标识。记者从标志管理处了解到,绿色食品标志是在经权威机构认证的绿色食品上使用、以区分此类产品与普通食品的特定标志。其图形由三部分构成:上方的太阳、下方的叶片和蓓蕾。

  标志图形为正圆形,意为保护、安全。整个图形描绘了一幅明媚阳光照耀下的和谐生机,告诉人们绿色食品是出自纯净、良好生态环境的安全、无污染食品,能给人们带来蓬勃的生命力。绿色食品标志还提醒人们要保护环境和防止污染,通过改善人与环境的关系,创造自然界新的和谐。王处长指出,该标志已作为我国第一例证明商标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注册,作为特定的产品质量证明商标,从而使绿色食品标志商标专用权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保护,绿色食品商标已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的有四种形式:绿色食品标志图形、中文“绿色食品”、英文“GreenFood”及中英文与图形组合。只有符合绿色食品标准的企业和产品才能使用绿色食品标志商标。否则就是违法行为。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将依据国家《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产品质量法》等法规,切实规范生产者和经营者的行为,打击市场假冒伪劣现象,维护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