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税法 > 税收筹划 > 其他税收筹划 >
房产交易节税切莫走旁门左道
www.110.com 2010-07-15 17:56

   除了投资节税和收入节税之外,房产交易中也有一些能节税的环节,有关理财专家表示,只要掌握房产交易的有关政策并加以合理运用,购房卖房有时也能节税。


    有关政策规定,出售产权超过5年的房屋就不用缴纳营业税,从目前情况看,购房不满5年的卖家会把营业税转嫁到买家身上,因此,买房人最好选择上家购入已经超过5年的房子。


    而售房人如果要规避此类营业税,最常见的做法就是改售为租,直到房子超过5年的期限后再出售。


    另一种在房产交易中常见的节税方法,是出售自有住房并拟在1年内按市场价重新购房,出售现住房所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可视其重新购房的价值可全部或部分予以免除。


    具体的执行方法为:购房金额大于或等于原住房销售额的,全部退还纳税保证金;购房金额小于原住房销售额的,将按照购房金额占原住房销售额的比例退还纳税保证金,余额作为个人所得税缴入国库。理财专家提醒,如果个人出售现住房后1年内没有重新购房的,所缴纳的纳税保证金将作为个人所得税缴入国库。因此,要利用此项政策节税,必须在时间上有所控制。


    针对目前房产交易方面出现的各种针对新政的节税方法,理财专家指出,千万不能走旁门左道,应合理合法地节税。那些利用“假赠与”节税的方式现在已经无税可避,对于“假赠与”节税,有关部门已在今年10月份出台政策予以打击,如果用“假赠与”的方式逃节税收,买家再次出手的时候需多缴纳个人所得税。此次出台的政策规定,受赠与房产再次转让时,将按20%的适用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另外还要缴纳包括5.5%的营业税和契税等,总税率约为28%,是正常二手房税率的3倍还多。对于买房人而言,采用“假赠与”的交易方式损失会很大。


    而市场上最常见的“做低合同价”方式,对于卖房人来说也有一定的风险。如果买方付款时不按照当初的约定,改以合同中约定的款项来付钱的话,卖房人届时就可能因为“节税”而遭遇卖房款大幅缩水的情况。


    一些“先租后买”的延期交易其实也存在着风险。新政以5年作为一道纳税的界限,5年以上的房屋可以享受免征营业税的优惠。但先租后买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会使得买房人无法办理交易过户手续,因此产权并不在买房人手里。对于买卖双方而言,一旦其中一方反悔,都将造成纠纷。特别是对于买房人来说,这种交易方式的风险很大,在产权没有办理之前,从法律上讲,房子的产权仍属于卖房人,他们很有可能在办理产权前将此房办理抵押或者转让给别人。因此专家提醒,尽管人们可以利用各种政策尽可能地节税,但一定是要在合法的前提下,切莫因小失大,为了节税损失更多的金钱。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