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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油税费改革的成功幻觉
www.110.com 2010-07-15 15:01

  成品油价格(破解油价困境)和税费改革方案推出一年之际,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税务总局等部门对其成效进行了评估。发改委说,改革完善了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一年调了九次;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说,改革进一步理顺了税费关系,新增税收2281亿元,公路养路费等6项收费被一次性取消……总之,成品油税费改革“成效卓著”。

  成品油税费改革是不是“成效卓著”,应该说纳税人最有发言权。遗憾的是,这里只有三个部委在自我表扬。除了几个应邀出席的专家,没有任何来自消费者的声音。从时间上说,改革尚需历史检验,一年显然太短,远没到论功行赏时。抛开评价主体和检验期限不论,三部委抛出来的“累累硕果”,也充满了自我陶醉的“成功”幻觉。

  最为“卓著”的成果,当然是2281亿元的新增税收。按财政部的说法,在经济增长放缓、企业效益下滑导致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增幅大幅降低的情况下,成品油税费改革“显著增加财政收入”,增强了公共财政功能,的确功不可没。这似乎再次证明当初选择改革时间窗口的英明:正值金融危机,燃油税推出解了政府财政的燃眉之急。

  而当初之所以选择该时间窗口,还为了让燃油税“捆绑”成品油价格。在这个时间窗口之前,国际油价一路下跌,国内油价岿然不动。等到石油巨头赚得盆满钵满,成品油降价才姗姗来迟,且是为配合燃油税而推出。因为这时加税,消费者的被剥夺感相对较低;同时成品油降价也可以很温柔,以保障石油巨头的既得利益。因此,改革一开始就缺乏足够的社会公平基础,与其说这2281亿是成品油税费改革之功,不如说是拿消费者利益垫背的结果。

  当然,消费者可以对过去的利益受损既往不“究”,就当为“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燃油税改革做贡献。但问题是,消费者还得继续接受油价盘剥。因为在那个“最佳时间窗口”,成品油价调整并不到位;而这个并不到位的油价又成为之后油价调整的基础。尽管,发改委说目前的成品油价形成机制,“既反映国际市场石油价格变化和企业生产成本……又兼顾社会各方承受能力”,但心知肚明的消费者不可能对这笔账一笔勾销。

  不过,三部委的数据表明老百姓得到了实惠,并用以佐证成品油税费改革“成效卓著”。比如,金融危机下,汽车消费仍然“长”势喜人:今年前10个月,国内汽车销售量同比增长37.71%,有1089万辆新车上路。这未免有些贪天之功。如果这也算成品油税费改革的“卓著成效”,那么将置拉动内需政策于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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