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税抵退税 政策有依据
www.110.com 2010-07-15 16:48
最近,一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吵闹说,税务局该退给他的税,不仅没退给他,还用他的欠税抵顶了退税款,说这是严重违规执法,还要与税务机关对簿公堂。
其实,税务机关以欠抵退的做法并不违法。对这个问题,国家税务总局以欠税抵顶退税具体操作办法早有规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应退税款抵扣欠缴税款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2]150号)规定,凡纳税人既有应退税款又有欠税的,一律先将欠税和滞纳金抵顶应纳税款和应退利息,抵顶后还有应退余额的予以办理退税。同时,今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欠税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4]66号)中再次重申了以欠抵退的要求,并把以欠抵退、以票控欠等作为清缴欠税、加强欠税管理的重要举措,要求各级税务机关严格执行,不得有误。所以说,税务机关以欠抵退的做法并没违法。希望还抱有此误解的欠税人认真学习有关税收政策法规,理解支持税务机关依法清理欠税。
作者:果昌满
- 上一篇:欠税在先担保物权应后置
- 下一篇:油库“开放”税收“跑冒”
相关文章
- ·重庆:回应购房退税政策被叫停报道
- ·天津外企以利润再投资新订政策可获退税优惠
- ·关于完善外商投资企业再投资退税政策的思考
- ·外商投资企业的再投资退税政策
- ·对外商投资企业再投资退税若干政策的解析
- ·外商投资企业的再投资退税政策
- ·外商投资企业的再投资退税政策
- ·对外国投资者再投资退税相关政策的两点质疑
- ·鼓励类外资项目采购国产设备退税政策出台
- ·出口退税政策
- ·出口退税政策应该中性回归
- ·税务稽查证据—欠税、骗取出口退税
- ·外资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再投资退税
- ·出口退税优惠政策解读
- ·出口退税政策
- ·出口退税政策应该中性回归
- ·税务稽查证据—欠税、骗取出口退税
- ·外资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再投资退税
- ·出口退税优惠政策解读
- ·出口退税政策应回归“中性”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