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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所有制、财产所有权和产权(3)
www.110.com 2010-07-10 14:29


    (2)产权是所有权派生的经济权利,没有产权则所有权的权益无法实现;
    (3)狭义的所有权是产权的一部分。
    区别表现在:
    从所有制层面把握:狭义所有权是生产资料所有制在法律上的表现,表明财产的归属权利,即财产归谁所有、由谁支配、谁来收益的生产关系。产权属于经济运行层次的范畴,是经济行为主体之间在财产营运中的权利关系,是指界定各经济行为主体占有和运用财产的权利边界和运行规则,即各经济行为主体涉及权利关系时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以及如何对自己行为负责的权责利关系。

    ●产权的性质
    产权作为人与人之间围绕财产营运而建立的经济权利关系,内在地具有排他性、有限性、可分解性和可交易性等性质。
    (1)特定财产的特定权利只能有一个主体,是甲的,就不是乙的。一个主体要阻止别的主体进入特定财产的领域,以保护其特定的财产权力。这就是产权的排他性。如果没有这种排他性,不管是否是某一财产的主人,都可以一样地占有、支配和使用该财产,就无所谓产权,也没有界定产权的必要。
    (2)产权与产权之间必须有明晰的界限和数量限度,否则,权能的行使无法有效地进行,无法提高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无法降低交易成本。
    (3)权能行使具有可分工性和利益的可分割性。产权的不同权能可以由同一主体行使转变为不同主体分工行使,就是权能的分解,相应的利益分属于不同的权能行使者,就是利益的分割。权能分解是整合各个产权主体利益关系的需要,利益分割是权能分解的必然结果。
    (4)产权可以在不同主体之间转手和交易。产权的可交易性是以产权的排他性、有限性和可分解性为前提的。只有排他性的、边界清晰的、可以分割并可计量的产权才有可能和有必要进入市场交易。

    ●产权和债权的区别
    产权和债权是两种不同的财产权。
    第一,它们形成的途径不同。产权是投资形成的,而债权则是通过借贷形成的;
    第二,它们的权利内容是不同的。产权的权利内容是对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置,而债权的权利内容只能是要求债务人履行还债的义务,不能因此去占有、使用债务人的财产;
    第三,它们承担的风险不同。产权要承担财产经营的风险,经营不善,所有权人不仅得不到投资回报,而且还可能赔本,甚至承担无限责任;而债权则不承担这样的经营风险,债务人经营亏损,仍须履行还本付息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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