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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美体却遭隆胸假体破裂
www.110.com 2010-07-10 09:16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但如果因整形美体遭遇身心双重伤害,消费者自然叫苦不迭。消费者王女士到温州市区某整型美容医院做了隆胸手术,共花去3万余元,因发生假体破裂向美容医院提出赔偿要求。因双方对赔偿金额意见分歧较大解决不了,王女士向工商部门投诉。经鹿城工商分局大南工商所的多次耐心调解,最后双方达成协议,美容医院一次性赔偿12万元。

  2006年10月,王女士到温州市区某整型美容医院做隆胸手术,经该医院工作人员推荐使用了一种国外进口的某品牌假体材料。当时该医院人员向王女士承诺,该品牌的假体材料是从国外原装进口,植入后具有永久性,不会破裂,绝不会对人体造成任何损伤,没有任何副作用。

  今年7月初,王女士感觉胸部时常伴有难忍异样的疼痛,7月27日,王女士去一妇科门诊部检查,医生告知她左侧乳腺轻度回声改变,可能是左胸里的填充物破裂所导致,并已有身孕。王女士马上把检查情况向美容医院反映,美容医院表示不相信她所讲的。王女士为验证事实,分别到四家医院进行检查,结果均认定她左侧乳腺结构改变属假体破裂所致。后来同该美容医院进行协商后到温州某医院进行了假体取出手术,取出的假体确已破裂,该美容医院支付了这次手术费用6100元。

  王女士认为:假体破裂的事实证明整型美容医院手术失败,为进行假体取出手术,只好终止怀孕打掉了腹中的胎儿,严重影响了自己的健康,造成了巨大的心理压力和精神痛苦,要求整型美容医院赔偿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营养费、后续整容治疗费、精神损害赔偿费等共计50万元。但整型美容医院不承认是手术失败,认为这次事故是假体材料的质量问题造成的,只同意赔偿3万元。

  因双方对赔偿金额意见分歧较大,大南工商所耐心向双方做思想工作,近日再次召集双方进行调解,最后双方达成协议,美容院一次性赔偿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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