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属一次性获赔21万元
www.110.com 2010-08-16 16:37
本报兴宁讯 (记者叶仕欣 通讯员练海林)记者昨日从兴宁市获悉,在兴宁市司法局宁新司法所的协调下,今年4月27日兴宁市区一店铺发生因违规装修导致坍塌压死路人的事故后(见本报4月28日A15版报道),塌楼店主与受害者家属日前达成了协议,店主一次性赔偿死者朱某的家属21万元,并承担伤者赖某受伤治疗的一切费用。
昨日,记者致电仍在医院治疗的赖某。他表示,妻子朱某的赔偿事宜已经解决,对于赔偿数额他们表示基本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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