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诉讼证据 > 民事诉讼举证期限 > 民事诉讼被告答辩 >
答辩
www.110.com 2010-07-27 17:05

  所谓答辩,是指被告或者被上诉人享有的对原告或者上诉人提出的诉讼请求和理由进行回答和辩驳。[1]从形式上看,民事诉讼中既有被告答辩也有上诉人答辩,上诉人答辩既有一审的原告答辩也有被告答辩,它是当事人在诉讼中所享有的重要权利——辩论权的外在表现,在民事诉讼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在现行《民事诉讼法》中对答辩的相关规定非常简约,在《证据规定》[2] 中虽作了有益的补充,但尚欠完备。司法实务中,审判人员对于答辩的含义、内容、作用、法律属性及法律后果等认识也有不统一及片面之处,而被告逾期答辩盛行,对民事诉讼产生诸多不良后果,因此,本文就被告答辩的相关问题作粗浅论述。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