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藐视法庭行为频发 行政诉讼法拟增设藐视法庭罪(7)
www.110.com 2010-07-28 14:46

  王燕静:现在南京的行政机关的法治意识应该是很强的,在遇到行政官司时,一般10天内能向法院送达答辩状,而在以往,行政机关在10天内举证的比较少,而只是停留在请示领导,找材料等。据我所知,南京众多行政机关实行有一种错案追究制,对错案的比例,什么原因导致了案件败诉的,都会有处理。如诉讼案败诉是因为不理睬法官的传唤或是在举证期内没有举证的,经办人就应该受到追究,取消其评优资格,有些行政部门甚至采取了“连坐”处罚。藐视法庭罪”的确立,以立法的形式维护法庭秩序,有利于推进法治进程。

  另外,在行政诉讼过程中,双方的地位应该是平等的,无论是什么人,都要遵守法律。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应用法学研究所主任胡云腾说,针对不断增多的伤害法官案件,最高法院已经拟定一个建议稿,法院系统可以考虑和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商量启动这个立法程序,建议稿名字叫“扰乱法庭罪的修正案”还是叫“藐视法庭罪”没有最后定,哪些行为能够纳入这个罪的范围中去,这是比较难的问题,因为现在有些人素质不高,骂两句或者在法庭上起哄就纳入犯罪也不恰当,应当有一个导致法庭不能将审判活动进行下去的后果,比如在法庭起哄,法官制止以后拒不听劝阻的,辱骂法官,对法官进行恶意攻击,严重损害法官名誉的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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