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京城楼市土地交易爆出了一则“一女许二夫”的丑闻:嘉业公司在与强佑地产签订亚运村慧忠里合同之后,又与另一家地产公司签订了合同。日前,强佑地产公司已将嘉业公司告上了法庭。此案将于近日开庭。
“慧忠里B区沿街公建项目”位于亚奥商圈,在大屯路与安立路交汇处,地处奥林匹克花园与亚运村衔接地带,占地1.2万平方米。2001年嘉业公司取得市规委的《规划意见书》后,开始转让该项目。在对几家公司的反复筛选后,嘉业公司决定将此项目转让给强佑地产。经过两个月的协商,强佑地产与嘉业公司于2002年3月25日签订了《慧忠里项目合作开发合同书》。根据合同约定,强佑地产分7次向嘉业公司支付总额1.5亿元的前期工程费及合作款,嘉业公司将该项目转交强佑公司运作经营。当天,强佑地产向嘉业公司支付了500万元人民币的定金,并且按合同规定获将前期工作人员派驻现场。
据强佑地产副总赵亮介绍,在合同签订之后,嘉业公司并没有履行合同,而且还要求与强佑地产修改合同。4月30日,嘉业公司正式通知强佑地产,要求解除合同,理由是合同书未得到“真正的”土地权属方嘉业公司的上级单位批准。强佑公司了解到,今年4月22日嘉业公司瞒着强佑以1.6亿元的价格与另一家地产公司签定了转让合同,而此时强佑地产已经开始调动大量资金用于该项目的运筹,并为该项目的运作与有关单位签订了数份协议,购置了大量机械设备等。按照强佑的说法,强佑地产承揽“慧忠里项目”,目的是要为奥运争光,为民族争气,争取这个项目,绝不是炒作,绝不是转手倒卖,,而是要实实在在地干,建成亚运村地区的标志性建筑,而嘉业公司的行为使强佑地产蒙受了极大损失,为此,强佑向法院起诉,要求嘉业公司继续履行合同内容。
类似此次强佑地产所遭遇的土地转让纠纷在京城楼市里面已不鲜见。北京市公布了“关于停止经营性项目国有协议出让的有关规定,按照规定,从7月1日起,凡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停止办理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的,须进入北京市土地交易市场,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进行公开交易,此案双方,合同签于新规出台之前,纠纷发于新规刚刚实施之际,因此,这次纠纷被业内人士称为本市最后一起土地协议出让纠纷。另据有关人士介绍,为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除了依靠政府执行新政规范土地交易外,开发商最好在签订合同时务必请专业人士把关,谨慎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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