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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法律】网络法律问题
www.110.com 2010-07-31 17:00

  网络法律问题

  我现在玩的是蜀门游戏,我看游戏上面有领奖的,我就上去输入了账号和密码,然后账号里的装备全都丢了,价值人民币1000多元。

  试问:游戏里宣传那些虚假的领奖的网站的人是否触犯了刑法,我想要把他绳之以法,我改怎么做。

  我怎么样才可以找到他?

  做网站的人和宣传的人他们都犯法了么?

  我想通过法律途径拿回我的损失,不知道怎么流程。

  如果抓到他们了,那他们要怎么赔偿我,还有他们要受到什么惩罚。

  说我傻的就不要回答了,

  麻烦说的详细点哦,谢谢帮助了~~!

  问题补充:

  能够逐个问题回答的我给分哦。

  法律网律师解答如下:

  其行为是盗窃,发布虚假中奖只是为了盗窃作案准备条件。

  但不能追究刑事责任,连治安处罚都没有依据,你只能自认倒霉。

  根据刑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盗窃罪构成的必要条件是数额较大,没有价值或者不达到数额较大标准的,不构成犯罪。因为没有价值,所以治安处罚也没有依据。

  从物权法对财产的定义来看,自然人和法人的财产既包括有形的,也包括无形的,但虚拟财产不是无形资产,法律上没有介定,在法律上虚拟财产不具备价值。

  虚拟财产包括两点:

  一、长时间虚拟生活中形成的人物形象,这点是不能转换到现实生活中的虚拟财产

  二、是狭义的数字化、非物化的财产形式,它包括网络游戏、电子邮件、网络寻呼等一系列信息类产品。但由于目前网络游戏的盛行,虚拟财产在很大程度上就是指网络游戏空间存在的财物,包括游戏账号的等级,游戏货币、游戏人物拥有的各种装备等等,这些虚拟财产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转换成现实中的财产。

  本人个人认为,网络虚拟财产应属于无形资产的一种,可惜我个人意见不是法律依据。本人理由如下:虚拟财产既可以从游戏开发商处直接以人民币购买,也可以从虚拟的货币交易市场上获得,因而虚拟财产已经具有了一般商品的属性,其真实价值不言而喻。虚拟财产应得到保护,虚拟财产的获得往往经过持有者的个人劳动(练级)、真实财物付出(购买游戏卡)、市场交易(买卖装备),网络虚拟财产已经具备了真实财产的基本特性。

  所以说,你的装备被盗只能自认倒霉,或者通过法院起诉对方,公安机关不会受理。可你连告谁都不知道,还是算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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