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法律】网络法律援助
www.110.com 2010-07-31 17:00
网络法律援助
我是某企业医务所的医生,退休前完全依靠自己的力量开发了一套与工作有关的管理系统,从04年起无偿使用至今。现退休已大半年了。我想咨询专家,如果医务所继续使用这套管理系统是否应该给我一定的报酬?它适用于什么样的法律依据?谢谢!
法律网律师解答如下:
你开发的这套系统,著作权是归你所有的,你享有完全的权利,医院应该向你支付报酬。该系统应该不属于职务作品,因为开发系统并不属于你的工作,且未利用单位设备和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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