域名的抢注问题
www.110.com 2010-08-02 10:55
域名的抢注问题
注册域名与注册商标和企业名称的规则相似,采用抢先原则和唯一性原则。在美国,因特网管理机构并不审查也难以审查注册单位的相关情况,并且允许一个单位注册多个域名,不受限制,注册一个国际域名的代价仅为开户费100美元,每隔两年再交50美元,由此导致了一些恶意抢注域名和囤积域名的现象。特别是有人专门在国际通用顶级域抢注知名企业名称和驰名商标域名,以此作为一种敲诈勒索的手段。据报道著名的美国麦当劳公司就曾被人抢注了域名,最后竟花了800万美元从抢注者中把域名买了回来。
我国也有大量企业名称和商标被国外企业抢先注册为域名的案例。有个海外企业在COM中注册了340多个域名,几乎组成了中国知名企业和商标的名录。为了进行补救,可以采取一些技术性的措施:注册相关性域名,或者在中国顶级域CN下注册本企业名称或商标的域名等,而很少有企业去通过法律手段主动争取被“抢注”的域名。这常常使得商家陷入非常被动的局面。在美国,已有因域名侵犯商标权而通过司法裁决的案例。但我们到国外去打官司,旷日持久,劳民伤财,也不现实。实际上,采取上述一些补救措施,不理会恶意抢注的敲诈,使囤积大量域名者自己遭受经济损失,也不失为一种对策。但解决抢注域名问题的根本措施,还是加强管理,加强法制,所以,必须尽快统一对于域名的法律性质的认识,完善关于域名的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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