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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最高境界是不小心碰倒?
www.110.com 2010-07-10 12:29

  在还没有签定拆迁协议之前,张家口市退休女士民温春梅的房子,被人强拆,而当地拆迁办对此的解释竟然是:“在清理旁边垃圾时不小心碰倒了”。11月23日,这样的场景和解释在张家口市桥西区戏剧性的上演。(12月17日《燕赵都市报》)

  没有血腥的暴力拆迁场面,不必担心有人跳楼,也不用害怕有人自焚,只是一不小心,轻轻一碰,便将房子夷为平地,拆迁拆到如此境界,堪称“拆迁高手”。

  说是“一不小心”,其实拆迁办早有预谋。先是调虎离山,派人小范围“袭击”,砸破门窗玻璃,诱使房主出门报警;然后再暗渡陈仓,突然袭击,将房子推倒。

  明明是故意推倒,可拆迁办却说成是“不小心碰倒”,这让我不由得想起“僧敲月下门”的典故来,没想到拆迁办居然也这么精于“推敲”,只可惜这“推敲”的背后却暗含着一种“流氓逻辑”,强拆了人家房子不说,还要拿“不小心碰倒”当遮羞布,恰恰暴露出一副“赖皮”嘴脸:房子反正拆了,大不了赔两个钱,再说还是“不小心碰倒”的,最多算个“过失拆迁”,没什么大不了的。

  “不小心碰倒”说明了什么?一方面说明被被拆人的房子是那么的脆弱,同时也说明拆迁办是那么的强悍,要不,怎么一碰就倒?一碰就倒也正折射出物权法与拆迁条例之间的艰难博弈。这些年来,在不可一世的拆迁条例面前,公民的物权显得尤为孱弱,远的不说,据《东方网》今日报道,黑龙江东宁要求消除所有平房,因强拆再次引发自焚事件,难道公民非要用自戕的方式来捍卫自己的物权吗?

  “不小心碰倒”虽然是个弥天大谎,但拆迁办为何还要设下这样一个棋局?道理非常简单,因为,自会有人帮他们圆谎,收拾这个残局。要不,怎么连警察都说“是拆迁办清理周边垃圾时不小心碰倒的”,既然不是故意强拆,所以不予立案。看来,拆迁办背后并不缺少这样的靠山。因此,如果不对拆迁条例进行大的手术和深层变革,真的担心,强悍无比的拆迁办,还指不定要“不小心碰倒”多少人家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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