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物权法 > 物权动态 >
有法律“撑腰”,老人们有底气
www.110.com 2010-07-10 12:29

  目前,很多老年人遇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其中大部分涉及老年人自身的利益问题,不少老年人不知道如何来保护自己,遇事只是一味地退让,结果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护。他们需要学习法律知识,寻求法律援助。鉴于这种情况,昨天,马栏街道兰青社区特地请来了辽宁鸿海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们为老人们解答法律问题。

  记者了解到,老年人的问题多种多样,律师们分门别类一一做了解答。律师们表示,这些问题基本涵盖了现在老年人所遇到的问题,希望能以这些案例为其他有类似问题的老年人提供参考。

  ■文/图 本报记者 卢真珍

  我能做主捐献遗体吗?

  社区的肖阿姨是一名老党员,已经80多岁了,她到社区来询问:“我活着的时候就想为社会做点什么,希望在我死后也能为社会服务,所以我想自己‘百年’以后把遗体捐献给社会,可是我的儿女不同意,所以今天来,我想问问自己的遗体自己能否做得起主?”

  针对这个问题律师做了如下的解答:遗体捐献必须得子女同意,若子女不同意医疗部门也不敢接收。尸体属于特殊的物品,所有权归死者家属,所以必须征得子女同意才行。解决的办法是老人得和子女沟通,做好子女的思想工作,让他们同意后才能捐献。

  肖阿姨听后满意地点点头说:“我还得过子女这关,我这就回去做工作,一定得让他们同意。”

  我可以处理精神残疾丈夫的财产吗?

  社区陈阿姨的丈夫前几年因为下岗受刺激得了精神病,并且情况很糟糕,为了给他治病,需要用到夫妻共同财产,但是自己是否有这个权利处理丈夫的财产呢?就此事,她向律师询问:“我丈夫精神残疾,并且有残疾证,我是否可以随意支配共同财产?”

  律师回答:陈阿姨必须到人民法院申请为其丈夫做鉴定(即使有残疾证和医院开具的证明),通过法律程序,法院裁定患有精神病的丈夫为无民事行为人,并为他指定一名财产代管人,代管人要做到保护精神残疾人的财产,保护他的合法权益。这样她想用共同财产时,可以和丈夫的财产代管人协商。

  我把房子给了儿子,能要赡养费吗?

  一位老奶奶每月就300多元的生活费用,以前自己有一套房子,儿子说让她把房子卖了,这样合买一处大房子,然后两家一起生活。老人同意了,买房后房证上写了儿子的名字。可是住了不久后,儿子和儿媳妇就嫌弃老人,动不动就“甩鼻子甩脸”的,让老人没法生活,老人又没有钱,儿子也不给生活费,老人想让儿子为自己单买一套小房子住,遭到了拒绝,老人想问怎样才能要回自己的房子。

  律师解答:现在法律裁定是以房证上的姓名为准,房证为谁的姓名,物权就归谁,房子现在虽然归儿子,但是老人可以向儿子索要赡养费,如果儿子不给,老人可以将儿子告上法庭。还有老人若因为儿子和儿媳的家庭软暴力而无法生活,可以提出搬出去租房单独生活,并且可以向儿子索要房租,若不给也可以将儿子告上法庭。

  听到这里老人有些犯难了,她说这样打官司是不是影响不好,让邻里邻居的笑话,律师和周围的人都说:“您含辛茹苦的把他养大,房子都给了他,他还这样对待您,您现在应该为自己考虑考虑了,不要再为了面子而活遭罪了。”老人无奈地摇了摇头叹了一口气,表示回家好好地考虑考虑。

  军产房和产权房都可以继承吗?

  一位阿姨有两套房子,一套是军产,一套是产权,她有两个孩子,他们都想要产权房,阿姨很苦恼,她不太懂这军产房和产权房的区分,为什么孩子们都要产权房而不要军产房呢?所以想询问一下,好为孩子们的继承做决定。

  律师解答:要想给子女留遗产,就得先弄明白哪些是被继承人的财产,军产房不属于老人的财产,只有产权房才是老人的财产,所以子女只能继承产权房。希望她能够将给子女的房产处理好,不要因为房子而引起家庭矛盾。

  子女领养的孩子父母有义务继续抚养吗?

  一对老夫妻来社区咨询,他们都已年逾70岁了,女儿和女婿生前领养了一个孩子,现在女儿和女婿都不在了,那么他们是否还要继续替女儿和女婿抚养这个孩子?或者需要将这个孩子归还社会?

  律师解答:若领养的孩子是经过正常的法律手续并且和领养孩子的亲生父母签订了协议并且公证了的,也就是说领养关系法律生效的,则这个孩子就不能归还给社会,并且孩子就像自己的家人一样是属于家属的,孩子还有继承自己养父母的财产的权利。老人应该代替自己的女儿抚养这个领养的孩子。

  怎样才能把房子给女儿而不给女婿?

  张阿姨的父亲想把自己的房子给自己的小女儿,但是又不想让小女婿得到,为了这事,老人苦恼了很久,他不知道通过什么办法可以达到自己的目的。这回律师来了,张阿姨赶紧替父亲来咨询。

  律师解答:老人可以立遗嘱,在遗嘱中指定房屋的继承者是自己的小女儿而不是女婿,并且房证的房主姓名应该在老人过世后,遗嘱生效后再更改为小女儿的姓名。

  再婚后,子女可以不给赡养费吗?

  一位阿姨问:“我再婚了,我的子女以我再婚为理由拒绝提供给我赡养费,我想问问他们这样做对吗?我该怎么办?”

  律师解答: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是不得改变的,必须履行的,他们不能因为老人再婚而拒绝给老人赡养费,若不给,老人可以把他们告上法庭。听后,老人回到了座位上,她的心中有了主心骨,因为有法律在为她“撑腰”。

  丈夫去世公婆的财产我能分吗?

  一名单身贫困母亲向律师咨询,她的丈夫几年前去世了,她的公婆在她丈夫去世之前也双双去世了,现在她的小姑子小叔子们想卖房子,但是拒绝给她和她的孩子,她是否能继承其中的财产?

  律师解答:她丈夫的继承权可以转移给她和孩子,所以她有权利继承其中一部分财产,她丈夫家人的做法是错误的,若他们再干涉她的继承权,她可以把他们告上法庭。

  昨天,老年人提出了各种各样的问题,都是和他们生活息息相关的,总体来说主要是房子、财产的继承问题,通过现场讲座和咨询,很多老年人对自己的问题已经有了满意的答案。看到大家反应如此热烈,鸿海律师事务所的主任表示愿意和社区长期合作,经常到社区来为居民朋友们答疑解惑,教大家法律知识,让老年人都能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