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闵行燃烧瓶反拆迁”真相大白于天下,潘某夫妇的真实身份也显露无遗,原来他们之所以敢公然抵抗政府正当的动迁工作,其中一条重要原因,就在于他们仰仗自己加入了“洋籍”,是所谓的“洋人”,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
随着“闵行燃烧瓶反拆迁”真相大白于天下,潘某夫妇的真实身份也显露无遗,原来他们之所以敢公然抵抗政府正当的动迁工作,其中一条重要原因,就在于他们仰仗自己加入了“洋籍”,是所谓的“洋人”,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许多群众纳闷:怎么当了洋人就可肆无忌惮?
更重要的是,他们肆无忌惮地无理取闹,提出不合理的补偿要求,也在于认为自己身为“洋人”,就该高人一等,于是漫天要价,甘做钉子户,直至采取极端行动,用燃烧瓶阻挠动迁。他们以为,凭借自己的特殊身份和媒体有“路子”,再以《物权法》作幌子,就能够赢得同情,把事情搞大,甚至酿成“国际影响”。
现在,尽管事情似乎已经“搞大”,的确也有媒体介入。但是,无论是“搞大”还是媒体介入,都改变不了一个基本事实,即潘某夫妇的住宅所在的地区,已经划入虹桥综合交通枢纽工程建设区域,这个工程已被列入上海世博会重大配套工程,也是国家工程,在这一区域开展前期的动迁工作,不存在商业利益的追逐,更谈不上政府侵占老百姓的权益。作为居民,理应采取理解支持的态度,配合政府的动迁工作,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寻找合理的补偿价位,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然而,潘某夫妇偏偏不愿把自己视同平常,而是自抬身价,以为入了“洋籍”,当了“洋人”,就可以搞特殊化,期望得到比他人多得多的补偿;一旦不能如愿,便视堂堂中国法律为儿戏,一方面拿着“物权法”作挡箭牌,另一方面又肆意践踏法律。其实,他们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法律,在这件事情上,《物权法》并不能给他们以抵抗正当动迁行为的任何理由。相反,却越发反映出他们对法律的无知。在中国的土地上不存在治外法权,即使是“洋人”,也要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如果认为身份特殊,还可得到另外一种因素的介入和声援,同样也是动歪了脑筋。不要说政府,就是人民群众也不会答应有违公平正义的行为发生。以经历改革开放30年的广大群众觉悟来看,谁也不会再去搞崇洋媚外那一套。潘某夫妇自己看重自己,不能强迫别人也去“崇洋”,容忍其不合理的要求和不合法的行动。
所以,当了洋人,遇到事情还是要摆正心态,尤其要有一个平常心,才有助于问题的及时公正解决。头上长角,以高人一等的心态提出不合理诉求,只会把自己弄到难以下台的尴尬位置,肆无忌惮地使出种种不理智的违法手段,更是自绝出路。掩盖真相,或听其一面之词所作的“声援”打气,也是会落空的,同时还要受到道德的强烈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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