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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折后价"五入"损害消费者权益
www.110.com 2010-07-16 15:46

  年底临近,商场的打折促销和品牌特卖会一波接着一波,不过近日有细心的消费者发现,一些商家对打折后产生的角币采取“四舍五入”的做法,且“入多舍少”,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上海市消保委有关人士表示,对分币乃至角币“四舍五入”而多收钱的做法其实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

  日前,郭小姐在某知名论坛上叙述自己在丽婴房购物时遭遇的经历,原来,她买的一顶帽子原价72元,打3折后应该是21.6元,但销售人员却要求她付22元,对于这多出的0.4元,销售人员称是“四舍五入”,并表示可以给她两个塑料袋当作找零。郭小姐对此感到不满,随后向丽婴房投诉,公司客服的回复是,不少顾客都曾反映过这个情况,但四舍五入,有舍也有入,这是公司系统设置好的,不能改,仅表示“以后会事先告知顾客”。

  郭小姐的这个帖子立即引起了不少网友的回应,很多人回帖讲述自己的类似经历,“上次我在丽婴房买了十几样东西,每一样都是四舍五入后再算总价,这样算下来被多收了几元钱了”;“拉夏贝尔也是这样,399元打对折是199.5元吧,直接就开票成了200元,真是霸王条款”;“平时去买打折的衣服时,es-pirit、only、veromoda也是的,399元打对折,都是四舍五入算200元的”;还有消费者遇到过“169元被四舍五入成170元”甚至“596元直接开票成600元”的情况,还有的特卖会上所有的角币都被舍掉了……有网友总结,“现在商品的标价多以9结尾,如果折扣在五折或更低,那算下来都得‘五入’。”

  对此,市消保委有关人士指出,人民币的最小单位是分,所以商家的收费系统应该精确到“分”,系统不完善不能作为“多收费”的借口,此外,即使是促销,商家也应该按折扣后的价格“实价实收”,商家可以选择“四舍”让利给消费者,但不能侵犯消费者权益进行“五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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