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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价头”事件追踪“保罗国际”停业.负责人叶
www.110.com 2010-09-17 17:13

  本报讯 备受关注的“天价头”事仍未了。虽然“保罗国际”早已被工商部门依法查封,其负责人叶剑文等人也因强迫交易被一审判刑,但100多位持有“保罗国际”会员卡的消费者至今退费无门。昨天,郑州市二七工商分局解放路工商所工作人员向记者透露,因叶剑文不同意调解,消费者只能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渠道索赔。

  “卡里还有2000多元,拖了一年还没退,啥时候是个头?”昨天,郑州市民薛女士打通本报热线反映,去年2月14日,她在“保罗国际”消费后,花3800元办了一张金卡。去年4月,“保罗国际”发生“天价头”事件后,工商部门依法将其查封。随后,薛女士到解放路工商所要求退卡、退还现金。工作人员为其进行了登记,同时表示,待叶剑文归案后,会与其积极协调退卡问题。现在,叶剑文等人一审已被判刑,退卡的事儿却一直没有下文。

  昨天下午,记者致电解放路工商所。接电话的工作人员称,目前在该工商所登记的“保罗国际”受害者已达100余人,消费者卡中金额从几十元至数千元不等。叶剑文接受庭审前,工商所已派人与其协商退费事宜,但叶剑文不同意退还客户卡中余额。“按照程序,如果调解不成功,消费者只能通过经济仲裁或直接到法院起诉索赔。”工作人员说,因为保罗国际的经营账目已被税务部门暂扣,如消费者需要起诉证据,可以通过税务部门查询。

  昨天,郑州仲裁委员会立案处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说,如果消费者在办卡时签有合同,完全可以通过经济仲裁的方式索赔;如果未签合同,双方当事人可通过协商达成书面的仲裁协议,由于叶剑文正处在羁押期间,他可以委托法定代表与消费者签订仲裁协议,通过该协议,消费者就可以申请仲裁。

  对此,河南天力律师事务所律师丁香认为,如果消费者无法通过仲裁渠道维权,也可选择法律渠道。由于此案案情特殊,消费者可先到法院立案,并申请由法院向有关部门调取证据,也可以申请由被告提供证据。  □见习记者王玮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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