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防卫:规则、学说及对象界定(6)
www.110.com 2010-07-15 08:29
就防卫的时机条件而言,防卫只能在不法侵害现实性的情况下实施才是合法的。任何在不法侵害结束后的所谓的“防卫”均不是防卫。因为防卫是一种行为直接引起与此行为相对应的阻止行为。因此没有现实的侵害行为或者侵害行为已经结束的状况下,就不可能进行所谓的防卫。如果说防卫的对象是不法侵害人,那么即使不法侵害已经结束,我们仍旧可以进行防卫。因为现实的个体并不以他或她的行为的结束而消失。那么对于身受其害的人就可以对他或她进行必要的加害。但事实上这是不允许的,因为这是报复而非防卫。
就防卫的限度条件而言,防卫不能超过明显的必要限度而造成重大的损害。就是说防卫对不法侵害人造成的存在的不利结果应该与不法侵害行为对合法利益可能造成或者已经造成的不利后果相适应。适应的标准是根据现实的情况所做的判断或已经存在的结果。判断的内容是不法侵害的程度,而程度的确定有赖于结果。而前面已经论述过不法的认定只要不法结果的存在足以。因此无论怎样,适应只能根据不法侵害行为做出。
综上所述,无论从哪方面讲,防卫行为都必须依据侵害行为而定。所以,防卫的对象只能是不法侵害行为而不是不法侵害人。如果硬要把“防卫必须针对不法侵害人实施”理解为防卫的对象的话,那么它只在限定的语义下有效。这个被限定的语义就是——防卫加害的对象。
- 上一篇:洗钱犯罪研究
- 下一篇:抢劫罪行为对象若干问题研究
相关文章
- ·从正当防卫的立法演进考察罪与非罪的界定依据
- ·论正当防卫的界定
- ·对正当防卫中不法侵害的界定
- ·正当防卫对象问题
- ·从正当防卫的立法演进考察罪与非罪的界定依据
- ·正当防卫的制度设计与正当性界定
- ·2010年司法考试刑法正当防卫比较记忆图
- ·正当防卫比较记忆(图)
- ·刑法复习:排除犯罪事由 正当防卫 (上)
- ·司法考试刑法正当防卫比较记忆图
- ·刑事法:刑法常考考点之正当防卫
- ·刑法复习:排除犯罪事由 正当防卫 (下)
- ·司法考试陈兴良刑法讲义——正当防卫
- ·2010司法考试刑法笔记:正当防卫
- ·09年司法考试刑事法复习指导:正当防卫
- ·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概念解释
- ·详谈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
- ·互殴过程中存在正当防卫?
- ·谈正当防卫中的几个问题
- ·朱晓红正当防卫案
最新文章
- · 陷害教唆理论初探
- · 刍议受贿罪的惩治对策
- · 毒品犯罪特别累犯否定论
- · 论预防之刑
- · 危险犯分类质疑
- · 法官裁量与中国刑罚体系的完善
- · 试论均衡量刑权的思路
- · 对“刑罚的执行”法律定位的学理
- · 紧急避险限度条件的追问——兼论
- · 盗窃罪与诈骗罪的司法认定界限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