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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大恒基原董事长二次受审
www.110.com 2010-07-13 09:52

  今天上午,北京中大恒基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刘益良被控犯罪案,在海淀法院第二次开庭审理。据悉,今天计划先进行刑事部分的审理,随后才进入部分。记者从知情人处了解到,今天的法庭上,刘益良依然否认有罪。

  记者了解到,向刘益良等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只有其中一起事件的受害人,而检方共指控了8起犯罪。今天上午,受害人王女士(化名)以刑事附带民事原告人身份进入法庭参与了诉讼。记者依然未能旁听庭审。根据书,2002年6月15日,刘益良、刘永科纠集了共约30余人到王女士夫妇经营的店里,对夫妻二人进行殴打,并将店面砸毁。

  王女士告诉记者,由于当初许多票据没有保存下来,依据现有证据材料,她只提出医疗费、住宿费、财产损失等5万余元的索赔请求。

  刘益良的辩护律师张先生认为,检方指控刘益良的几起“事件”都已超过了刑事附带民事的诉讼时效,包括王女士这一起。

  今天开庭前,刘益良的辩护律师张先生简单接受了记者的采访。就检察院起诉书上指控刘益良的寻衅滋事、敲诈勒索、聚众斗殴等多起“犯罪事实”,张律师严谨地称之为“事件”。张律师表示,就上次庭审的情况以及现有证据材料,检察院起诉书上指控的“事件”客观存在,但每起均“事出有因”,且情节并未达到犯罪的程度,有些“事件”在时效上也存在问题,因此他认为不能据此追究刘益良的刑事责任。

  9月10日,刘益良案刑事部分在海淀法院首次开庭。庭后据知情人士透露,刘益良当庭表示认可指控的事实,但并没有达到犯罪的程度,所以自己不构成犯罪。据悉,当天由于法庭要求机关对相关证据进一步核实、补充调查,所以原定连审三天的庭审当天在法庭调查阶段即中止,法官宣布延期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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