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民晚报 作者:毕舸 日期:08-10-11
虚拟的网络,使河南郑州律师王永建在商都网上表达观点时,遭人恶语诋毁、诽谤。因无法找到“肇事者”,王永建以监管不力为由,将商都网告上法庭。日前,王永建收到法院的书,商都网不仅要向他公开道歉,还要支付2000元精神赔偿。
网民骂人,网站担责,这一判例意味着,“在网络上,没人知道你是一条狗”的绝对自我状态,在某种程度上宣告终结。判决生效后,会让更多受到网络言论伤害的人站出来,由个案衍变为“集体诉讼”,最终形成对网络言论边界的制度性划定。这是在网络言论自由泛滥后的一种必要约束,也是对私权尊重的制度细化体现。
此前,舆论及部分网民已开始对网络权利这一新生事物反思,比如对“人肉搜索”涉及侵犯他人隐私的争议,比如对网络实名制利弊的广泛讨论,都说明网络世界同样呼唤合理科学的规则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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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骂人,网站担责,其实也是为以往的过度言论自由,以及相关的监管失位付出的代价。设想在现实社会,一个人动辄对另一个人恶言相加,恐怕很容易沾染上官司,自然会三思而行。可是在网络上,骂人骂惯了,口水“板砖”横飞已成习惯。但较真的律师网友王永建咽不下这口气,拿起法律武器维权就成必然。而茫茫网海,何处寻觅匿名发言的网友?倒霉的就成了监管不力的网站。以往,大家对网络上随意骂人一笑而过,这份虚拟的潇洒,终于碰上了法律的惩治。
网络言论自由是对公民权利的尊重,但不能以牺牲他人权益为代价。为言行负责是起码的做人准则,也成为法治社会公平保障所有公民权利的基础。鉴于现有技术无法绑定所有的网络匿名发言,相应的监管责任加重是次优选择。正如马路上也许无法避免随意吐痰现象的发生,公共管理者就必须定期清扫,保持整洁,否则就属于渎职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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