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某不构成虚报注册资本罪(2)
www.110.com 2010-07-15 11:11
需要指出的是,按照公司法规定,房地产公司取得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后,依法只能从事与办理注册登记有关的事宜,不得进行其他经营活动。而借款行为发生时,房地产公司未依法成立,因此,借款人尚不具备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合同主体资格不适当,借款行为应当依法视为房地产公司出资人的行为。
综上,笔者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犯虚报注册资本罪不能成立。
另,有人认为本案被告人虽不构成虚报注册资本罪,但构成抽逃出资罪。笔者以为,抽逃出资罪要求行为人有在公司成立后抽逃资金的行为,而被告人偿还贷款的行为发生于房地产公司依法成立前,因此,不符合成立抽逃出资罪的客观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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