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记者/喻淑琴通讯员/黄猛高)昨日,三水区召开政府机构改革动员会,正式公布了《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及《关于做好区政府机构改革实施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按照文件规定,三水区政府设置工作部门22个,其中4个为新组建机构,分别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城市综合管理局、区水务局;根据三水实际,三水还将区旅游局并入区经济贸易局,区物价局并入区发展和改革局,将区人事局公务员事务管理和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职责划入区委组织部。此外,将区交通局更名为区交通运输局,区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由区政府直属事业机构调整为区政府工作部门,更名为区公有资产管理局。
据了解,《通知》所确定的区政府工作部门、派出机构以及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直属事业单位都要重新制订“三定”规定,2010年2月10日前全面完成“三定”方案核定工作;在今年12月30日前,新组建的机构要挂牌,并以新机构名义开展工作。
整体变动不大比以前少1个部门
根据省、市要求,三水此次改革,在涉及农业、交通运输、住房保障、人力资源、文化市场、食品药品以及基层社会管理体制等方面优化组织结构,探索大部门体制,重点围绕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体制、大城管等方面,进行整合优化,以期进一步构建起精干高效的政府行政管理架构。
从《方案》看,三水区本次改革的整体变动不是很大。改革后,政府工作部门从目前的23个减少至22个,较原来只减少1个,整体格局保持相对稳定,没有突破上级规定的机构设置限额。在22个政府工作部门中,基本与市政府工作部门对口设置。其中,4个为新组建机构,不再保留机构5个,调整设置机构7个,涉及12个部门的职能调整理顺。议事协调机构的常设办事机构减少2个。
设置直属事业单位4个
此次改革,三水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重点,将区行政服务中心和区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由归口区委、区政府办公室管理的副科级事业单位,调整为区政府正科级直属事业单位,赋予其行政管理职能,并将区科技局承担的信息化和无线电管理职责划入区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由此一来,三水区政府设置的4个直属事业单位包括,区体育局、区档案局、区行政服务中心、区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均为正科级建制。
■链接
●新组建机构4个
1、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区人事局除公务员事务管理和事业单位人员管理以外的职责、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以及区卫生局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的职责整合划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区建设局(区房地产管理局、区园林绿化管理局)除市政、园林、绿化、环卫管理和供水、用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以外的职责整合划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区水务局。将区水利局的职责,以及区建设局供水、用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的职责整合划入区水务局。
4、区城市综合管理局。将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职责以及区建设局承担的市政、园林、绿化、环卫管理的职责整合划入区城市综合管理局。
●不再保留机构5个
1、区人事局。
2、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3、区建设局(区房地产管理局、区园林绿化管理局)。
4、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5、区水利局。
●其他机构设置调整
1、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由省垂直管理调整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2、区政府办公室挂区金融工作局牌子。
3、将区府办公室党政群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小汽车定编的职责划入区监察局。
4、区物价局并入区发展和改革局。
5、将区旅游局并入区经济贸易局。
6、区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由区政府直属机构调整为区政府工作部门,更名为区公有资产管理局。
7、区交通局更名为区交通运输局。
8、区农业局挂区委农村工作办公室牌子。不再保留区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其职责划入区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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