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强化公务员责任意识
www.110.com 2010-07-17 07:40
摘要:深圳决定在全市开展“服务型责任政府”学习培训。强化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责任意识和廉洁奉公意识,着力改进机关作风和干部作风,提升行政效能。
本报讯 (记者 张小玲)深圳决定在全市开展“服务型责任政府”学习培训。强化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责任意识和廉洁奉公意识,着力改进机关作风和干部作风,提升行政效能。
培训对象为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公务员责任与责任意识的内涵和定位、公务员角色身份责任意识、法律责任意识、问责意识等。
培训时间为3天,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各单位自主培训阶段,时间为2天半,由各单位结合本部门工作重点,自主组织公务员和参公人员学习培训,通过举办学习交流会、优质服务典型事迹报告会、观看机关作风暗访录像等形式,组织公务员自主学习。每名公务员自主学习时长要求达到2天半。
第二阶段为集中辅导阶段,时间为半天。全员培训工作必须于12月28日以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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