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格力状告财政局一案 广州市中心回应——上级同意可“晒”专家名单
本报讯 (记者何颖思、刘新宇)格力状告广州市财政局一案还没有宣判,格力又打出新的“行政处罚牌”,要求广州市财政局对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给予行政处罚。昨日,针对格力抛出的几大处罚理由,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作出了回应。该中心的负责人表示,只要上级部门同意,有关专家名单、招投标文件等内容都可以“晒出来”。
对供应商实行歧视待遇?
格力的申请书称,政府采购法立法宗旨是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政府采购法第17条、第61条、第62条、第66条等多项条款都对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较高的行为准则,但番禺中心医院空调招标案中,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没有执行1707.2997万元的中标价格,反而选择高出这一标准20%的供应商,显然是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其实中标的供应商报价并不是最高的”,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主任林志斌说,中标的广东省石油化工建设集团公司报价其实是在6家报价公司中第三低价,“还有3家供应商的报价是比它要高的。”记者在林志斌提供的报价表上看到,当时的报价分货物报价和服务报价,格力的服务报价最低,但货物报价第二高。总价来看,中建三局第二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广州市美术公司和广东省华侨建筑装饰公司的报价都要比广东石化建要高。
格力的申请书称,政府采购法第3条以及《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第6条等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应该连同中标结果一起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但至今,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没有对外公开发布任何一次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名单。
“我们依据的是国家的《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和《广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暂行办法》”,林志斌说,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省级财政部门负责确定本地区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的范围和内容,可以指定本地区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而根据《广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暂行办法》,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信息应当公布的六项内容中,并没有专家名单。
“‘晒’什么都可以”
“可以说,目前全省绝大多数的政府采购机构都没有公布专家名单”,林志斌说,之前市政府采购中心曾尝试过公布专家名单,但引起了专家的很大反弹,“除了怕被‘公关’外,评委也怕引起落标供应商的不满,而且很多评委都是兼职,不想广而告之。”
“其实我也希望能对外公布名单,招投标文件也可以公布”,林志斌说,只要上级部门同意,“晒”什么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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