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9岁的青年李某,因偷窃被行政拘留。在拘留所内,办案民警和拘留所民警都多次与他谈心,使他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拘留期满后,李某握住民警的手感激地说:“你们没有因为我违法而歧视我,反而一次次用温暖的话语教导我,我一定铭记在心,出去后重新做人。”2008年元月起,寿光市公安局对所有行政拘留人员开展延伸教育,由办案单位负责人或办案民警对拘留人员进行三次谈话教育。延伸教育内容以法制教育和社会公德教育为主,将情、理、法、义贯穿延伸教育全程,使被行政拘留人员明白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和重新违法的严重性,有效预防和减少了行政拘留人员的重新违法犯罪。这种人性化的关爱,温暖了违法人员的心灵,把这些不和谐因素有效地转化为和谐因素。
一桩桩案件,一件件纠纷,一份份情意,都浸透着民警的真诚与付出,寿光公安正是用这种促和谐的执法理念,为社会增添着和谐的音符。今年1-8月份,寿光市公安局共化解矛盾纠纷2260起,在人民群众中树立了人民公安的良好形象。
“执一次法,就要为社会增添一份和谐”的理念不只体现在行政执法工作,而是渗透到了全部执法实践中。寿光公安局不仅善用法律手段调节经济社会关系、化解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还善用法律手段预防打击犯罪、管理社会秩序,坚持宽严相济,最大限度地遏制犯罪、减少不稳定因素,确保社会稳定。他们搭建起了一点登录、全网漫游、高度共享、各取所需的警务信息应用平台,建成了集成精干高效的扁平化指挥、点击式调度、可视化出警的现代化指挥中心,构建起了由10000只探头组成的“24小时不眨眼、24小时不断人”的社会治安动态监控系统,提高了精确管控和精确防范能力。
2007年,寿光市公安局破获案件数、抓获犯罪嫌疑人数同比分别增长9.6%、102%,打击破案追逃各项指标在潍坊各县市区局均处于领先位置。今年1-8月份,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261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943名,全市发案数同比下降9.3%,广大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度有了大幅提高。在奥运安保两个月的时间内,他们就抓获全国上网逃犯69名,其中外地命案逃犯11名。该局2007年度被评为“全省优秀公安局”,稻田派出所被评为“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在潍坊市县级公安机关综合考评和治安防控考核中,名列第一名。
强力督导
将执法效能建设引向深入
为了把管理即服务的观念更好地体现在社会管理工作中,寿光市公安局加强引导督促,建立了科学的目标管理考核评价体系,把学习成果与日常考核、奖惩、晋升有机结合起来,重奖先进、激励一般、带动后进。根据单位和民警的“每周一考试、每月一排队”,对单位连续两次位排名居后三名、民警一年两次考试不合格的,取消年终评先资格。局领导鼓励民警在工作之余多学习,对通过法律硕士研究生考试的,公安局一次性奖励5000元;通过全国司法考试的,当年奖励6000元,以后每年享受3000元补贴,并纳入专家人才库。
2008年初进行干部调整时,寿光市公安局把通过法律和微机考试作为提拔任用的两条“硬杠杠”,考试不及格的自动取消提拔和任用资格。在这次调整中,22名学习训练标兵和专家型人才得到破格提拔,对考试成绩后35名的民警暂缓任用,离职培训。通过实施奖惩措施,大大激发了民警奋发学习的积极性,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也得到了大幅提升。寿光市公安局在上级公安机关组织的14项比武中,获10项团体第一,16项个人第一。
为了监督执法办案工作,确保执法公开、公平、公正,寿光市公安局建立起大督察机制,制定出台了《寿光市公安局案件信息反馈及接处警督察回访制度》,对所有有效警情全部进行回访,随机抽取部分交通事故和行政案件以局长名义发信倒查,接受群众反馈的意见和建议,对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督察大队全部进行认真调查,对违规问题立刻责令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
“真想不到事情会解决得这么顺利,更让我想不到的是公安局局长会亲自过问我的事情,人民警察真正走进了我们老百姓的心里,成了我们的亲人。”寿光市化龙镇的李树山在给局长聂作坤的一封感谢信中这样写道。2008年6月份,李树山因交通事故受伤住进医院。虽然下达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但在赔偿问题上,李树昆对处理结果并不满意。在发信倒查中,局长聂作坤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决定与双方当事人面对面交流并听取他们的意见。聂局长的真诚感动了双方当事人,双方都作出了让步,事情得到了圆满的解决。寿光市公安局通过实行案件信息反馈和出警督察回访制度,架起了警民沟通的桥梁,赢得了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自2007年至今年8月份,寿光公安局共回访各界群众8300余人,接受群众反馈意见和建议72条,群众的满意率达到96%,寿光市公安局在全市96个部门的年终工作实绩综合考评中获得一等奖,并被寿光市委、市政府评为群众满意机关。
2008年初,寿光市公安局按照工作项目化、项目目标化、目标责任化的思路,将全年警务立项分解为86项重点工作,每项重点工作明确了分管领导、责任单位及完成时限,做到每个单位有任务、每名民警有责任。督察大队每月将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督察、追踪问效。项目化管理实现了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据可查、凡错有人纠正,通过螺旋式上升的循环链提高警务工作质量,破解了执行不力的难题。
寿光市公安局将自己定位为“人民群众的服务者”,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为方便群众办事,他们加强对窗口单位的管理,在服务质量上狠下功夫,提高办事效率,减少审批程序,在所有服务窗口安装了电子评警系统,对执法服务实行现场监督,办事群众可以通过该系统,对民警的服务情况进行满意度评议,督察大队每天对反馈意见进行汇总,对不满意的评价,倒查原因,督促整改。截至目前,共有300余名民警在执法服务中因工作成绩突出受到表彰,服务窗口群众满意度达99.2%。
董月亮 匡雪 刘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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