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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将为个体经营者再次免除部分行政事业性
www.110.com 2010-07-17 07:42

 乌海台记者马春丽、肖卫琴报道:

  根据国家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日前下发的通知,要求对特定个体经营人员免收8部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乌海市个体经营者在免除工商管理费后将再度减负。  

  根据通知,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退役士兵以及毕业两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免交的收费项目具体包括:工商部门的注册登记、商户管理、集贸市场管理等费用;税务部门的税务登记证工本费;卫生部门的卫生监测费、卫生质量检验费、预防性体检费、卫生许可证工本费等;民政部门的登记费(含证书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职业资格证书工本费;国务院、财政部、发改委批的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地方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的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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